在第二季度里,物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始终坚守初心、尽心履职,全力为广大业主/住户提供优质服务,真诚期盼业主们一如既往支持物业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携手共建幸福美好家园。在此,恳请业主们对以下工作事项予以支持、配合:
一、共建卫生文明的居住环境
请配合保持园区、楼层、车库卫生整洁,垃圾投放指定垃圾桶内,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楼道内及车库无杂物堆放;在公共区域活动时注意降低噪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车辆停放在规定范围内,无占用、无堵塞,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二、严禁高空抛物 保障居民安全
高空抛物不仅威胁他人安全,更可能触及法律红线!我们呼吁全体业主及住户:
1、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法律责任,培养文明生活习惯,禁止高空抛物;
2、以身作则,教育引导孩子,从小树立文明意识,共同维护社区安全。
三、文明养犬 共筑和谐社区
小区不文明养犬问题持续反复,养犬业主不主动清理狗便,影响整体卫生环境。为此,我们特别提醒养犬业主:
1、自觉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维护社区环境卫生。
2、遛狗时请务必拴好狗绳,避免犬只伤人或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3、请按照小区养犬管理规定,为您的爱犬办理《养犬证》和《防疫证》,确保犬只的健康与安全。
四、地下室电动车规范、有序停放
2026年4月物业服务中心已排查统计“僵尸车”,并公示完成清理,增加停放区域。秩序员每天定期巡检电动车区域,发现乱停乱放堵塞通道的及时进行整治。同时,为了不影响业主的正常出行,请业主们自觉将电动车停放在指定区域,禁止乱停乱放。
五、关于使用公共经营收益对公共部分设施设备及场地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计划,需业主配合表决
小区2019年12月交付至今已将近6年,随着小区使用年限的增长,部分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需要维修/更新/改造。因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及场地属于业主共用,其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应列入业主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支出范畴,物业服务中心拟从小区公共经营收益中支出,根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征集业主签名同意。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于2026年8月开始征集业主投票表决相关事项,望业主给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