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黎川法院工作报告来了
- 2026-10-09 13:55:01

2026年9月19日上午
黎川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黎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黄军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8451件(含旧存),审结17695件,结案率达97.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执行到位率等多项审判质效核心指标长期位居全市前列。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2项,获评市级以上个人荣誉76人次。连续五年获评县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



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案件、重要工作等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送法院专报16次。制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主动向派驻组报送“三重一大”事项142个。

五年来,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10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48次,全院干警集中政治学习154次。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官方抖音号粉丝数突破1.5万,通过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各类正面宣传1400余条,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800余篇。1篇调研文章获评全省法院“两个确立”主题征文二等奖。
第二党支部获评全市模范党支部,退休党支部获评全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二星级党支部”。《坚持“四个融合”提升“党建+执行”工作新效能》获评全省法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积极打造“党建领航·四融促执”党建品牌,成功入选全省法院“党建业务深融合,双向赋能同发展”品牌培育项目。

《传承苏区红色基因 打造特色司法文化》工作经验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队伍建设》期刊。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以文明司法为核心的精神文明建设,连续四届获评全省精神文明单位,并于2025年成功创评全国文明单位。




高效审结严重暴力型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759件。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4件。刑事审判庭获评抚州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集体,1名干警入选全省法院刑事审判专业人才库,多名干警获评江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成绩突出个人等省市级荣誉。


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1471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8份,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152份。1篇涉婚姻家庭纠纷裁判文书入选“全省百篇优秀裁判文书”,1案例获评“抚州法院家事审判十大维权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市法院民事审判业务标兵。妥善审理童某诉郑某等健康权纠纷案,明确好意帮助行为不担责,该案入选全省法院侵权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受理执行案件5393件,执结5093件,执行结案率94.44%,执行到位金额71646.05万元。设立“执行110”,出警427次,拘留、拘传1562人次,办理拒执自诉案件73件,移送公诉案件19件。积极运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建设,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58人次,限制高消费2335人次,信用修复285人次,助力19家企业重返市场。开展全过程沉浸式集中执行直播活动7次,全网累计593.6万人次观看。一篇执行事例入选“江西执行”优秀故事。



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29人,执结涉黑案件2件26人,执行到位金额591.63万元,执行到位率达98.58%。1份综合性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共审结涉环境资源案件22件,修复永久基本农田256.49亩。缪某等非法开采稀土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处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十大典型案例。2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1名干警获评江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审结破产案件27件,清理“僵尸企业”17家。充分运用行政争议预防化解“3+N”工作机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1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11件。



妥善审结各类涉企民商事案件5480件,诉讼标的11.97亿元,其中调解化解1420件,园区法庭入选新时代江西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创新“法拍贷+林权带押过户”模式,获评2024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1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优秀司法建议。



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2件151人,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244.22万元。帮助502名农民工追讨薪资1004.49万元,1篇涉农民工受害责任纠纷裁判文书入选“全省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持续深化涉诉信访工作,高效办结信访工单497件,工单满意率100%。深入乡镇开展“圩日”普法系列活动39次,开展法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300余次,一名干警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群众工作能手,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政法满意度调查先进政法单位。

共审结各类涉未成年人案件1133件,2篇裁判文书分别获评全省法院第二届、第三届涉未成年人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建成全市法院首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累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38次,深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150次,一堂法治课入选全省法院首届法治副校长优秀法治课。发出家庭教育令79份,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提示95份,自主拍摄反校园欺凌宣传片1部、短视频2条,并联合新华社区成立“三叶草”未成年人法治关护站。相关工作经验被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以简报刊发推广,1份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五年来,累计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2600余起。依托“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模式,出具司法确认书271份。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累计制发司法建议72份,1份涉物业管理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发布审判管理通报58期,召开发改案件评析会10次,开展数据会商12次,召开审委会61次,讨论案件82件。加大“法答网”运用力度,共提问118个,有2个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问答。严格落实裁判文书院庭长“阅核”制度及“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共阅核案件11440件,810件案件被纳入“四类案件”监管。相关工作经验2次被《江西法院简报(司改动态专刊)》刊载,试行裁判文书院庭长“阅核”制度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作为典型案例报道,并在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

成功出清终本案件1039件,出清率54.89%,执行到位金额8944万元,省高院傅信平院长在黎调研时对我院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通过“交叉执行+府院联动+打包处置”方式,妥善处理涉诚兴广场历史遗留问题,实现金融债权2008万元,解决105户居民“办证难”问题,该案入选《江西法院简报(执行专刊)》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人民法院报公众号、江西改革公众号刊载。

开展巡回审判19次,组织调解14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70余起。全面推行“一乡镇(街道)一法官”联系服务机制,构建“法院统筹、乡镇协同、法官驻点、村组联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共向各乡镇、街道派驻员额法官15人、法官助理8人,驻点接待、法律咨询服务56次,联合乡镇、村社、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21起。1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落实“1+1+1+N”督察工作机制,选任兼职督察员11名,发布各类督察通报48期,运用“第一种形态”对干警谈话提醒、批评教育56人次,累计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93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铁规禁令,发布专题通报12期,全院干警共填报“有情况报告”1860条。

积极开展“师徒结对·青蓝传承”活动及各类业务技能培训、比赛,多名干警获评全省法院群众工作能手等省级荣誉,刑庭、执行局等业务部门屡次在全市法院业务技能竞赛中斩获佳绩。1篇论文获评第三届全国体育(冰雪运动)法治保障学术交流会优秀论文,1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并被编入人民法院出版社《〈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在全省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获先进组织单位奖,2篇案例分析获奖。

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家事审判、破产审判、行政审判等工作,办理代表意见建议10条,邀请代表视察法院、出席会议、观摩庭审、见证执行350余人次。认真接受政协、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监督,办理政协提案5件,走访委员180余人次,办理检察建议5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7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选聘司法监督员9人,选任人民陪审员58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87件。


筑牢政治忠诚,在举旗定向中勇担新使命。
聚焦能动履职,在服务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站稳人民立场,在司法为民上取得新成效。
聚力提质增效,在深化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从严治党,在队伍建设上塑造新风貌。

编辑:杨金菲
校对:陈亮
核发:涂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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