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劳动碰瓷”:这四种操作,法院不惯着了!
- 2026-10-08 07:39:31
2026年最高法工作报告点名“劳动碰瓷”:这四种操作,法院不惯着了!
最高法把 "劳动碰瓷" 点名了:有人把仲裁当班上,法院这次不惯着 报告中提到一个真实的案例: 罗某 2024 年 9 月 1 日进了一家保安公司,9 月 21 日被辞退。20 天。转头他就去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要公司支付诉讼期间工资 38 万余元。 法官没先算这 38 万怎么来的,先翻了他的诉讼记录。从2024 到 2025 年,罗某分别在北京法院涉及劳动争议 24 起,告过 18 家保安公司。每家工作时间都很短,几天到几十天。入职,走人,仲裁,下一家。像是刻意的流程。 他的这种行为,司法实务里有个不太好听的名字 ——"劳动碰瓷"。 他们盯的通常不是公司给的工资多少,是你公司的法律漏洞。劳动合同没签,社保没缴,加班费少算,考勤表混乱。正常人入职先问工资、岗位、休息,他们不急,开始什么都不提,直接入职,等公司法律漏点破绽。漏得差不多了,一封《被迫解除通知》递过去,二倍工资、经济补偿一起上桌。流程熟练,法律话术也熟。 2026 年 3 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着重点名了此类事件。原话是: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 "闪辞" 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 "碰瓷"。 但这份报告不止这一句。 同一份报告里还有 "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广东的余某,连续工作超过 8 小时,闭眼小憩 3 分钟,被公司辞退。法院判的是违法解除。 所以别把报告歪解了。它不是给企业发尚方宝剑,也不是突然翻脸不认打工人。它管两头:员工钻空子的,法院不接了;乱来不守法的企业,法院也不惯着。 那怎么判断一个人是 "碰瓷",还是正常维权?总不能说员工告得勤就是劳动碰瓷。 法院看的还是那几样,放在一起,指向很明确。 罗某这种,很难用 "运气不好" 解释。两年 24 起、18 家保安公司,诉求还都围着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经济补偿转。你说家家都坑他,也不是没可能,可这坑人的密度实在太高。 济南商河法院那个张某更典型。两年里频繁入职离职,反复仲裁索赔,诉求高度同质化:二倍工资、经济补偿。公司这边只是加班费计算有技术性瑕疵,而且已经依法补足。法院最后认定属于 "劳动碰瓷",驳回。意思很明白:你可以较真,但不能把技术性瑕疵当提款机密码。 还有周某这个,基本把 "病假" 两个字按在地上摩擦。 她跟公司请了 82 天病假,理由是 "无法下床,需要长期卧床休息"。公司觉得不对劲,去调交通记录。82 天里,她高铁往返上海、杭州、南京、溧阳、滁州,还跨省看了一场演唱会。 病假条是真的,病情是编的。 南京建邺区法院一审认定公司解除合法:病假工资不用付,经济补偿也不用付。周某上诉,南京中院二审维持。这个案子后来进了江苏法院 2025 年度十大典型案例。能进典型,说明法院也想借它立个规矩:请假可以,躺高铁上装卧床,就很离谱。 不过有一点得说明白。 被驳回的,不是维权本身,是拿维权当生意的那套。加班费该给没给,社保该缴没缴,违法辞退该赔没赔,法院照样一定会支持。真正让人最难受的,是一些老实员工:活儿干了,委屈受了,就因为聊天记录没保存、考勤没截图、制度稀里糊涂签字,最后维权输了。这类人,比 "碰瓷者" 更值得被看见。 对企业主,我也想多说一句:别急着磨刀。 真想处理消极怠工、泡病假、故意不签合同再索赔的人,先做几件枯燥事:规章制度过民主程序,公示,留痕;请假、考勤、绩效、沟通记录统一归档;解除前给整改机会,也给申辩通道。周某案里公司能赢,靠的是两样东西:《员工手册》早写了弄虚作假的后果,出行记录也真调到了。"我感觉她骗人" 这种话,法院不认。程序不到位,理在你这边,也可能败诉。 打工人的提醒也差不多。 维权不丢人,怕的是把路走成套路。入职第一天就盯合同、社保、工时、工资结构;觉得不对,先固定证据,再走投诉、仲裁、诉讼。别憋着等 "大瓜",也别拿诚信去试企业的底线。劳动法保护的是真实劳动关系,不奖励演技。 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67.4 万件。量太大了。尺度再不明说,吃亏的往往不是最能闹的,也不是最会算的,而是那个默默把活干完、却不知道怎么留证据的人。 把线划清楚,不是让谁赢麻了,是让上班这件事,少一点赌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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