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经会议表决,《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99.84%的赞成率高票获得通过!
1月15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向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1月16日,省人大代表分团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充分肯定省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任务安排。
报告显示,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聚力落实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立足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各代表团认为,2025年,省检察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量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各代表团对省检察院工作表示满意。
各代表团建议,省检察院要聚焦聚力落实“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以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决定性进展、率先呈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生动图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新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推动浙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践行“八八战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