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突出政治引领,把准司法工作正确方向。要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司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要自觉将法院工作融入党中央决策部署及县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做到思想上同心、政治上同向、行动上同步。
二是要聚焦中心任务,彰显司法服务发展担当。要紧扣审判执行核心指标,依法履职、精准发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要践行司法为民,持续增进民生司法福祉。要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案件。加强对“一老一小”、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就地调处、高效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要坚持从严治院,锻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铁军。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全体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