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防控,从报告抓起︱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湛江市卫生监督所)开展2026年传染病管理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提升报告质量和时效性,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26年版)》相关规定,结合近期我市疫情报告工作情况,湛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湛江市卫生监督所)于2月9日至13日对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7家市直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本次检查由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张明辉担任组长,副主任(副所长)陈厚新担任副组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科相关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围绕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建设与落实、业务培训开展、检验与影像部门阳性结果登记反馈、预检分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解各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发现医疗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指导建议,强化落实传染病报告责任。中心领导指出,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报告意识,优化报告流程,提高传染病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下一步,我中心(所)将根据检查情况对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推动我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撰文:冯理国
制作:李中燕
初审、校对:李皞、袁和文
审核:陈厚新、赵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