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快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25年度工作报告
- 2026-10-05 11:26:11





HKIAC发布2025年数据
马年将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欣然发布2025年度案件统计数据,显示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争议金额稳步攀升、用户国际参与度不断扩大,再创一年佳绩。
新受理案件显著增长
2025年,HKIAC共受理新案件582起。其中,仲裁案件388起。在388起仲裁案件中,281起为HKIAC管理的机构仲裁案件,适用的规则包括《HKIAC机构仲裁规则》《UNCITRAL仲裁规则》及其他规则,共涉及1,233名当事人和578份合同,超过70%案件所涉合同签订于2020年或之后。今年是HKIAC再创纪录的一年,受理案件持续增长彰显了HKIAC作为全球领先仲裁机构的地位。
争议金额稳步上升
2025年提交至HKIAC的所有仲裁案件争议总额高达162亿美元。HKIAC管理的机构仲裁案件争议总额达151亿美元,个案平均争议金额为5,370万美元,展现用户在处理涉及高额标的交易时持续选择HKIAC。
全球参与度持续扩大
2025年提交至HKIAC的所有仲裁案件中,约85%为国际案件,即至少有一方当事人不涉及香港当事人;而在HKIAC管理的机构仲裁案件中,国际案件的比例达到了93%。当事人遍及61个司法管辖区,反映了HKIAC全球用户日益多元的趋势。
这一多元化趋势亦体现于当事人来源排名前十的司法管辖区分布中。香港和中国内地持续位列第一及第二位,提交至HKIAC的案件中,涉及中国内地当事人超过40%。阿联酋当事人第三次跻身前十,俄罗斯当事人第二次进入前十,巴西当事人则首次进入前十。东南亚当事人持续位列前十,2025年印度尼西亚当事人排名第八。美国、新加坡、英国、英属维尔京群岛及开曼群岛等港仲仲裁传统用户稳居前十。
国际覆盖不断拓展
随着当事人来源日益多元,2025年HKIAC处理的案件涉及17种准据法。香港法和英国法仍为最常被当事人选用的准据法,其次为中国法、开曼群岛法及英属维尔京群岛。此外,案件所涉准据法覆盖广泛,涉及多个地区的法律,包括柬埔寨法、韩国法、马来西亚法、墨西哥法、纽约州法、俄罗斯联邦法及瑞士法等。
仲裁庭组成日益多元
2025年,港仲仲裁案件中的仲裁庭成员来自26个不同国家或地区。排名前五的分别来自香港、英国、澳大利亚、中国内地/新加坡及加拿大。与准据法的分布情况类似,其余仲裁员亦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阿联酋、埃及、智利、瑞士、德国、俄罗斯、土耳其及马来西亚等。
程序效率规则广受欢迎
2025年提交至HKIAC的388起仲裁案件中,近一半涉及多方当事人或多份合同。在适用HKIAC机构仲裁规则管理的案件中,为简化程序而设计的相关条款被广泛使用。其中,最常适用的条款为在多份合同下启动的单个仲裁程序。2025年共有96起案件是在多份合同下启动的单个仲裁。港仲共收到合并仲裁申请14起,其中12起被批准;追加当事人申请13起,其中有9起被批准。
临时措施与紧急救济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下称“《安排》”)继续作为以香港为仲裁地的案件中申请临时救济的重要机制。2025年,HKIAC处理了《安排》下34起保全申请,涉及资产及证据总价值约7.2亿美元。自《安排》于2019年10月生效以来,获准保全的资产总价值累计已达约46亿美元。2025年,HKIAC另处理了9起紧急仲裁员申请,紧急仲裁员的平均指定时间略超过15小时,作出裁决平均耗时12.1天。
HKIAC联席主席David W. Rivkin表示:
“我们欣见港仲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新提交案件中超过70%的合同签订于2020年或之后,反映全球对港仲作为值得信赖的国际仲裁选择的持续信心。案件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亦进一步印证港仲在处理重大跨境争议中的领先地位。”
HKIAC联席主席袁国强资深大律师表示:
“港仲案件争议金额不断攀升,表明当事人信任港仲能够处理其最具商业价值的重要案件。我们欣然看到,尤其是在处理高价值且具有战略意义的案件时,用户持续信赖本中心公正、高效且实效的争议解决服务。”
HKIAC秘书长刘煦婷表示:
“案件数据成果体现了用户对港仲的信任,也反映了他们对秘书处、委任委员会及程序委员会的认可。我谨向所有为巩固港仲作为全球领先争议解决中心声誉作出贡献的同仁表示感谢。”
HKIAC 2025年案件统计数据详情,请见下文。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25年案件数据统计
HKIAC欣然发布2025年案件数据如下:
受案总量:2025年HKIAC共受理582起案件。其中,388起为仲裁案件(涉案合同达578份)、9起为调解案件、185起为域名争议案件。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受理的仲裁案件中,72.2%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0年或之后签订。其中,13.2%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0年签订,20.0%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1年签订,11.4%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2年签订,16.8%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3年签订,28.2%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4年签订,10.4%的案件所涉合同为2025年签订。
1. 香港
2. 中国内地
3. 英属维尔京群岛
4. 开曼群岛
5. 新加坡
6. 美国
7.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8. 印度尼西亚
9. 巴西
10. 俄罗斯,瑞士和英国
1.公司及股东纠纷 (23.6%)
2.海事海商 (19.9%)
3.国际贸易/货物销售(14.2%)
4.商事(10.9%)
5.建筑工程 (9.2%)
6.金融 (7.7%)
7.加密货币及区块链(7.2%)
8.航空 (1.7%)
9.专业服务(1.7%)
10.知识产权(1.2%)
11.房产(1.2%)
12.劳动争议(1%)
13.保险(0.5%)
1. 香港法
2. 英国法
3. 中国法
4.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
5. 开曼群岛法
6. 哈萨克斯坦法
7. 新加坡法
8. 瑞士法
9. 美国纽约州法
10. 俄罗斯法
11. 柬埔寨法
12. 墨西哥法
13. 韩国法
14. 马来西亚法
15. 蒙古国法
16.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法
17. 美国特拉华州法
([1] 仲裁员的直接指定是指HKIAC (i) 依据其规则作出的任何指定;(ii) 依据《香港仲裁条例》(第609章)或《UNCITRAL仲裁规则》行使其委任权作出的任何指定;或 (iii) 依据当事人协议作出的任何指定。就本报告而言,直接指定不包括HKIAC依据其《机构仲裁规则》第28.8条和第29.2条,根据当事人或边裁仲裁员的提名而作出的指定。)
仲裁员角色
独任仲裁员 – 59.7% (105)
边裁仲裁员 – 19.3% (34)
首席仲裁员 – 15.9% (28)
紧急仲裁员 – 5.1% (9)
HKIAC机构仲裁规则 – 71.6% (126)
临时仲裁 – 11.9% (21)
UNCITRAL仲裁规则(由HKIAC管理)– 8.5% (15)
HKIAC本地仲裁规则 – 7.4% (13)
HKIAC小额程序 – 0.6% (1)
2025年,HKIAC根据其机构仲裁规则对141项仲裁员的提名作出了确认,并根据其机构仲裁规则第 28.8 条和第 29.2 条的规定,基于当事人或边裁仲裁员的提名而指定了93名仲裁员。在141项提名中,103项由当事人提名,38项由边裁仲裁员提名;在93项指定中,71项由当事人提名,22项由边裁仲裁员提名。
以下为2025年所有由HKIAC直接指定的仲裁员所来自的国家或地区(按指定数量和百分比排列):
香港 – 34.5% (72)
英国 – 16.3% (34)
澳大利亚 – 12.9% (27)
新西兰 – 5.7% (12)
新加坡 – 5.7% (12)
加拿大 – 4.8% (10)
中国内地 – 4.3% (9)
法国 – 2.9% (6)
爱尔兰 – 1.9% (4)
俄罗斯 – 1.9% (4)
奥地利 – 1.4% (3)
美国 – 1.4% (3)
马来西亚 – 0.9% (2)
土耳其 – 0.9% (2)
智利 – 0.5% (1)
丹麦 – 0.5% (1)
埃及 – 0.5% (1)
德国 – 0.5% (1)
以色列 – 0.5% (1)
毛里求斯 – 0.5% (1)
葡萄牙 – 0.5% (1)
瑞典 – 0.5% (1)
瑞士 – 0.5% (1)
以下为2025年所有仲裁员的所来自的国家或地区(按指定数量和百分比排列),包括:(i) 由当事人或边裁仲裁员提名并经HKIAC确认的仲裁员;以及 (ii) HKIAC根据其机构仲裁规则第 28.8 条和第 29.2 条的规定,基于当事人或边裁仲裁员的提名而指定的仲裁员。:
香港 – 38.4% (105)
英国 – 18.7% (51)
中国内地 – 7.7% (21)
新加坡 – 6.6% (18)
加拿大 – 5.9% (16)
美国 – 5% (14)
澳大利亚 – 3.3% (9)
法国 – 3.3% (9)
新西兰 – 2.2% (6)
马来西亚 – 1.4% (4)
俄罗斯 – 1.4% (4)
爱尔兰 – 1.1%(3)
瑞士 – 1.1% (3)
奥地利 – 0.7% (2)
以色列 – 0.7% (2)
丹麦 – 0.4% (1)
埃及 – 0.4% (1)
德国 – 0.4% (1)
希腊 – 0.4% (1)
匈牙利 – 0.4% (1)
阿联酋 – 0.4% (1)
2025年HKIAC作出176项仲裁员指定,64项指定(36.4%)为女性仲裁员,36项指定(20.5%)为HKIAC过去三年中未曾指定过的仲裁员。
2025年根据当事方提名作出的 103 项确认和 71 项指定中,42项指定(24.1%)为女性仲裁员,62项指定 (35.6%)为过去三年中未曾被当事人提名且被HKIAC确认的仲裁员。
2025年根据边裁仲裁员提名作出的38项确认和 22项指定中,15项指定(25%)为女性仲裁员,20项指定(33.3%)为过去三年中未曾被边裁提名且被HKIAC确认的仲裁员。

浩天(上海)高级合伙人
浩天仲裁业务 牵头合伙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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