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司法保护+行政执法+社会支持”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
妥善办理22件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追回欠薪15万余元。
积极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办理案件4件。
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255家医疗机构开展全面巡查,下发158份卫生监督意见书,罚款8.83万元。
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2件。
针对烟花爆竹零售行业、棉絮加工行业等办理相关案件8件,制发检察建议6件,整改回复率100%。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采纳率100%。
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8件,采纳率100%。
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5件,制发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100%。
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5件,提出检察建议11件,采纳率100%,促成执行和解11件,和解金额达43万余元。
在劳动争议纠纷领域依法立案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
针对冒名、虚假婚姻登记案件制发检察建议43件,采纳率100%。
移送110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针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62名被不起诉人,向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实现处罚闭环。
督促县法院撤销10件强制执行申请。
运用“行刑反向衔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模型”,发现案件线索6条,制发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
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8件,检察建议整改率达97.5%。
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诉前公告10件,调解结案4件。
督促整治违规出售医疗器械经营主体27家,处罚没款8000余元。
筛查出11个乡镇违规领取地力保护补贴人员30余人,督促追回违规发放的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