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缓刑人员社区矫正期间换了工作要报告吗?
小编: 要报告,别嫌麻烦。
换工作这事,虽然《社区矫正法》没有单独写一条说换工作必须报批,但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了,社区矫正对象必须遵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关于报告的监督管理规定,实际操作中,司法所要求你定期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情况,工作都换了,这不就是需要报告的重大变化吗?
更关键的是,如果新工作导致你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那性质就不一样了,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七条,离开居住地的市县或者迁居,必须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要是因为工作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可以申请简化批准程序,但前提是你得主动说。
说白了,社区矫正期间最忌讳的就是自作主张、先斩后奏,换工作本身不违规,但你闷头换了不吱声,万一司法所来单位核实找不到人,那就是监管异常,轻则警告,重则可能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所以换工作前,先跟司法所打个招呼,带上新单位的信息去报告一下,几分钟的事,省得给自己找麻烦,具体需要什么材料,直接问你所在的司法所,各地要求可能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