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3月1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关于制定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提出的“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基本思路、重点任务符合镇沅实际、顺应发展大势,是指导全县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聚焦普洱市“两示范一胜地”建设,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大力发展资源经济,联动发展口岸经济、园区经济,突出“绿色生态、资源转化、民族团结”特色,不断深化绿色农业示范区、户外旅游目的地建设,确保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凝心聚力、实干笃行,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镇沅发展新局面而团结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