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
- 2026-10-31 18:56:36



2026年3月5日,宁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宝新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经大会审议并表决,《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



2025年主要荣誉
16个集体、28名个人荣获上级表彰

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优秀基层检察院

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

4个案件获评自治区优秀、典型案件

1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宁明建设

1
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边境稳定

🔷 审查逮捕593人,批捕521人,审查起诉774人,起诉669人,其中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走私犯罪443人。
🔷 出台涉边犯罪“简案快办”机制,年内平均办案时长同比缩短10天,速裁程序适用率42.42%,同比增长18.17%。

2
标本兼治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 选派2名干警常驻综治中心协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17件。
🔷 坚持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收群众来信、来访等34件次,按期回复率100%,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0.35%。
3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
🔷 对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从严处理,办理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41件47人。
🔷 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依法从宽,不批准逮捕41人,不起诉58人。
🔷 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11人,量刑建议采纳率95.48%,一审服判率93.06%。


二、持续强化检察监督,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01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 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15件29人。
🔵 对辖区部分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人证分离”现象,依法立案并向行业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02
协同联动守护“两个生态”


🔵 扎实开展涉重金属污染问题和非法采矿倒查十年专项行动,从严从快起诉涉重金属案件2件9人。
🔵 办理的督促整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清运明江流域垃圾404吨,有效保护明江流域生态环境。
🔵 持续深化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起诉职务犯罪4件4人,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擦亮检察为民民生底色

01
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 开展“光影普法”20余场,稳步推进涉边犯罪预防和治理。
🔷 联合审查3180人次,为农村基层组织换届营造清朗环境。
🔷 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件3人,筑牢耕地保护法治屏障。
🔷 依法惩治农村地区赌博犯罪,起诉6件16人,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02
依法保障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 聚焦招聘中性别歧视问题以及桌球室存在非法雇佣童工情况,向相关部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全面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致困”的未成年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8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
03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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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惩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
🔷 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撑腰”。
🔷 协同各成员单位开展心理疏导、救助帮扶、法治宣传等活动200余次,共同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良好环境。

四、持续强化检察监督,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01
做优刑事检察

🔵 对相关部门提出“两项监督”22件;纠正漏捕、漏诉9人,提前介入案件8件。追捕的邓某勤贩卖毒品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 针对在押人员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财产性判项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监督纠正意见24件。
02
做强民事检察

🔵 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5件,聚焦送达规范、执行效能、“执转破”衔接等司法办案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推动诉讼程序规范运行。
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申诉案件审查终结后依法制发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后改判,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40万元。
03
做实行政检察

🔵 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70件,其中终结审查45件,提出检察意见24件,采纳率100%。
针对固体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监管漏洞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推动建立固体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源头管控+协同治理+生态修复”长效机制。
04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

🔵 紧盯珠江流域生态保护、住宅小区消防和电梯安全等民生与行业监管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0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办理的黄某等4人滥伐800余亩公益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追偿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229万余元。
05
数字赋能检察监督

🔵 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80余个,通过数据归集与碰撞比对,筛查出各类线索1000余条,转化为监督案件31件。
在全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中获评“优秀应用基层检察院”。

五、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大力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01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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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专题学习56场次,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 主动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事项34次,在检察履职中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 持续抓好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措施99条,均已完成整改。
🔷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监管,“两微一端”发布各类检察资讯895篇,宣传检察正能量。
02
优化干部梯队,强化素能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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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拔中层干部7名,发展党员3名,职级晋升6名,进一步优化干部梯队结构。
🔷 选任5名高阶段检察官助理,深度参与各类办案实务。
🔷开展“推门听庭+集中评议”实战活动8次。
🔷 举办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1名干警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
🔷 1名干警入选全区检察技术人才库。
🔷 开展与县法院、公安局干警交流互派2轮次,与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开展结对共建交流活动7场次,促进跨部门、跨区域业务融合,提升司法工作质效。
03
严明纪律作风,筑牢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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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
🔷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以严管严治淬炼过硬作风。
🔷 组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警示活动,促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队伍素能、纪律作风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 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全年填报14件,坚决守住司法公正底线。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宁明县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立检为公 执法为民
终审:刘宝新
复审:韦居强
初审:王敏燕
文字:办公室
编辑:蒙思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