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中国提出"双碳"目标以来,农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作为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政策导向持续深化。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既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关键抓手,也是农村能源革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交汇领域。
2024-2026年恰逢“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开局的关键过渡期,三年间政府工作报告及顶层设计中,农牧废弃物循环利用领域的政策脉络清晰演进:从制度搭建、试点探索,逐步迈向体系完善、产业培育,最终实现全面转型与战略升级。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在绿色发展领域的表述呈现出基础性制度构建的鲜明特征。虽然在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未出现突破性新提法,但当年出台的系列配套政策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推进生物质能利用,为农牧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提供政策支撑;
2024年7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将生物质掺烧纳入煤电低碳改造路径;
2024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将"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5月,新余市印发《促进生态循环低碳农业发展若干措施》,启动地方层面的生态循环农业顶层设计。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农业领域减排固碳纳入整体框架;
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促进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
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
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作为重要组成部分;
各地启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等项目储备。
2024年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标志着农牧废弃物处理开始从单纯的污染防治向资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方向转变。同年启动的国家级低碳试点中,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被纳入重点支持范围,为后续专项政策出台埋下伏笔。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也是"固废十条"(《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从酝酿到出台的关键一年。政府工作报告及后续配套政策在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呈现出从"规划"向"落实"转变的鲜明特征。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制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列入2025年年度计划,并于年底正式印发;
2025年2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指导意见》,系统部署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整县推进工程,支持养殖场(户)建设和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田间贮存池、输送管网,集成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技术模式。深入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目标达到85%以上。
秸秆综合利用: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翻埋、碎混、堆沤腐熟等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推动离田利用,发展成型燃料、食用菌基质、人造板材等产业,培育秸秆收储和利用主体。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保持在88%以上。
标准体系建设: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污染控制相关标准衔接,明确液体粪肥处理后作为农用沼液还田宜执行《农用沼液》(GBT40750—2021)标准。
地方配套政策密集出台:浙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4〕49号),为省级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提供制度保障。福建省启动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申报,规模以下养殖场(户)可获得最高300万元补助。
2025年作为承上启下的关键年份,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农业废弃物集中处理工程》《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规模化猪场粪污沼气回收利用工程》,成为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低碳领域最具代表性的政策。
12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国发〔2025〕14号),文件专门部署"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主体""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和报废农机回收处置"等任务,并要求"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这一文件成为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里程碑式的顶层设计。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多项顶层设计密集落地的关键年份。政府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固废十条"、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四大文件协同发力,将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支持绿色低碳技术装备创新应用,强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强化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农牧废弃物资源化纳入整体框架。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目标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5%以上,发展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多元利用;
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工程:在全国建设100个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县,推广"畜-沼-农""稻渔综合种养"等生态循环模式。
明确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
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
2026年,安义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启动中央财政项目,计划秸秆直接粉碎全量翻埋还田10000亩(每亩奖补40元),建设秸秆收储中心15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奖补190元),秸秆离田收储17500吨(每吨奖补120元)。
苍南县启动2026年省级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申报,支持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大方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
闵行区继续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补助,秸秆还田作业每亩补贴50元,秸秆离田利用每吨补贴300元,确保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
2026年最具标志性的变化是: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从单一的污染防治任务,升级为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振兴、循环经济发展、能源结构转型四大战略的交汇点。"固废十条"的全面实施和"十五五"规划的专项部署,标志着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入系统性推进、产业化发展的新阶段。
三年间,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的约束性指标经历了从模糊到清晰、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
这一转变的政策逻辑在于:只有建立明确的量化目标体系,才能有效引导地方政策落地和市场主体投入。"固废十条"设定的2030年目标,为"十五五"期间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清晰的奋斗方向。
(二)战略定位的质变:
从"污染治理"到"资源价值"
2024年及以前:定位为"农业面源污染物",政策重点在于无害化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2025年:开始向"可再生资源"转变,政策鼓励能源化利用、产业化发展,培育第三方服务主体;
2026年:正式成为"循环经济关键环节",与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并列,"固废十条"设专门章节部署农林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和资源化利用。
这一转变的背景在于:农牧废弃物作为生物质资源的价值被重新认识——既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对象,也是农村能源革命的原料、绿色低碳产业的支撑。"固废十条"明确提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资源化被置于核心位置。
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深入开展,培育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地方实践层面,新余市探索“三级循环”体系,支持第三方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福建省启动2026年省级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工程项目,规模以下养殖场(户)最高可获300万元补助。
标准体系建设同步推进,生态环境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加强相关标准衔接,明确液体粪肥处理后还田执行《农用沼液》标准。
秸秆综合利用形成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五化并举”格局。例如,安义县作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2024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13%,拥有各类利用企业29家。2026年继续推进秸秆还田10000亩,建设收储中心15000平方米。苍南县启动2026年省级秸秆产业化利用项目申报,支持五大方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闵行区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还田每亩补贴50元,离田每吨补贴300元。
“固废十条”明确要求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主体。安义县计划建设收储中心15000平方米,配备地磅、粉碎机、打捆机等设备;苍南县要求项目完成后三年内年利用县内秸秆1000吨以上。
“固废十条”实现重大突破: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地方财政支持持续加码:福建省畜禽粪污项目最高补助300万元,苍南县秸秆项目最高500万元,安义县秸秆项目中央资金553.8万元。
收储运体系不完善:秸秆资源分布分散,收集、运输、储存成本高企,原料供应稳定性难以保障;
技术与经济性瓶颈:资源化产品面临价格倒挂,可持续商业模式待构建;
标准体系衔接不足:液体粪肥还田标准、地方排放标准仍需进一步明确;
小农户参与机制缺失:散户参与度低,利益联结机制待完善。
全面落实“固废十条”:到2030年实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量45亿吨;落实不少于1%产业用地用于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推进绿色种养循环示范:到203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
加快秸秆产业化利用:培育集收储、加工、利用、销售于一体的链主型主体,到203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8%以上;
完善标准体系: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污染防治标准衔接;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低碳转型基金、绿色信贷等金融工具;
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合作社+农户”模式,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机制。
2024年至2026年,中国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策经历了从制度构建到产业培育、再到战略升级的演进历程。从污染防治到资源价值,从环保末端治理到循环经济核心环节,农牧废弃物的战略定位发生根本性质变。
展望“十五五”,随着“固废十条”全面实施、“十五五”规划落地、绿色金融持续发力,农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将迎来政策红利集中释放期。在2030年碳达峰目标约束下,如何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秸秆利用水平,如何在应对养殖污染的同时构建种养循环的绿色产业链,将是核心课题。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一方向不会动摇,步伐不会放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