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政府工作报告4次提及“乡村振兴”,2次提及“乡村全面振兴”3、2026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农业农村部)政府工作报告4次提及“乡村振兴”,2次提及“乡村全面振兴”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记者梳理发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共4次提及“乡村振兴”,2次提及“乡村全面振兴”。

政府工作报告第一部分聚焦“2025年工作回顾”方面,报告指出,一年来,我国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落实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9%。着力稳面积、提单产、抗灾害,再夺粮食丰收,粮食产量达到1.43万亿斤。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定在3000万人以上。加大区域战略实施力度,区域联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报告指出,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过去5年,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5.4%,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6000万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任务圆满完成,脱贫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政府工作报告第二部分聚焦“‘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报告强调,要突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着眼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别,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政府工作报告第四部分聚焦“2026年政府工作任务”,报告强调,要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基础、提升发展质效。
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稳定粮油生产,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大面积单产提高、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巩固提升大豆油料产能,推动棉糖胶等稳产提质。坚持农林牧渔并举,增加多元食物供给。严守耕地红线,严格占补平衡管理,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黑土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提高农业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选育推广突破性品种,推进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研发应用,打通农业科技推广“最后一公里”。统筹生产、收储等政策,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实施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调动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各地区都要扛稳责任,共同端牢中国人的饭碗。实施常态化精准帮扶。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合理确定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标准,做好监测识别,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提高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实效,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继续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完善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驻村帮扶和消费帮扶等。分层分类帮扶欠发达地区,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增强内生动力。
持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集体产权、集体林权、农垦、供销社等改革。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深化农文旅等融合发展,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发展林下经济,完善联农带农机制,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深化农村移风易俗,提升乡村治理和文明乡风建设水平。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扎实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来源:南宁农业农村
祝卫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至关重要。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对2026年“三农”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努力把农业建成现代化大产业、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让农民生活更加富裕美好。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克服较为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不利因素影响,顺利完成2025年“三农”发展目标任务。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达到14297.5亿斤,较2024年增加167.5亿斤。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断改善,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纵观“十四五”时期,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年过渡期任务圆满完成,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明显进展。“三农”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为应对外部风险挑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方面,受制于人均资源不足、底子薄、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我国农业生产效率相对较低、比较效益不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仍需进一步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薄弱,农业农村仍然是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需要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着力补短板、强弱项,使农业农村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逐步赶上来。
另一方面,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基本盘、守好“三农”基础。必须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以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不确定性,以乡村振兴、“三农”工作的发展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的底座。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相结合、突出重点和兼顾全面相结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可感可及的实事,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丰产丰收,重要农产品供给充裕,2025年我国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500公斤,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安全线,国家粮食安全总体是有保障的。但要看到,当前粮食供需紧平衡格局并未改变,再加上自然灾害威胁日益加大,对粮食安全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麻痹松懈。必须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力实施新一轮产能提升行动,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推动粮食品种培优和品质提升。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分区分类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可持续。当前极端天气事件多发频发,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增强农业防灾抗灾能力,努力降低因灾损失。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要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高效转化应用,提升农业整体创新效能,推动在种业、农机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通过科技赋能引领农业转型升级。

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2026年是过渡期结束后进入常态化帮扶的第一年。过渡期结束,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一些农民群众因病因灾和因其他各种因素返贫致贫的风险依然存在,决不能有翻篇念头和放松苗头。必须继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接续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确保长久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在帮扶对象上,要精准做好监测识别。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加强动态管理,需要帮扶的及时纳入帮扶,稳定消除风险的有序退出,不固化身份标签。在帮扶方式上,要坚持精准帮扶,完善兜底式保障,强化开发式帮扶,增强内生动力,防止一味“等靠要”。对有劳动能力的,重点是统筹实施开发式帮扶,提高产业帮扶和就业帮扶效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重点是通过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在帮扶政策上,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保持财政投入、金融支持、资源要素配置等政策总体稳定,不搞急转弯、急刹车,继续实行东西协作和定点帮扶、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
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检验农村工作实效的一个重要尺度。需要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摆到更加重要位置,积极拓宽农民增收门路。产业发展是农民增收的重要动力源,经营净收入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占比近三分之一。要充分挖掘产业增收潜力,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延伸产业链、拓展价值链,推动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发展乡村产业关键是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要拓展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渠道和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工资性收入是农民收入的大头,占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超过42%,要统筹做好外出务工服务保障和返乡就业创业扶持,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要围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能,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支持和协同,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

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现阶段,城乡人口仍在加速流动变化,村庄发展仍在分化,需要顺应人口变化趋势,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短板。要从各地实际和农民需求出发,抓住普及普惠的事,干一件、成一件,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乡村建设的标准可以有高有低,重在农民可感可及、经济实用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要加强乡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让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要持之以恒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繁荣乡村文化,提振农民群众精气神。当前,一些地方农村高额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依然较为突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要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和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堵疏结合、标本兼治,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动形成向上向善的乡村道德风尚。
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改革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要在严守党的农村政策底线红线基础上,扎实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激发乡村发展动力活力。2026年开始,要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严格落实“大稳定、小调整”要求,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能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宅基地是农民重要财产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落实“两个不允许”要求,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要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管好用好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强化监督管理。城镇化仍是大趋势,要统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这个最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行动优势。
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决不能因为第一产业占比降低、农村人口占比降低,就忽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全面振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对“三农”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强度、工作力度不减弱。要发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完善考核方式,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既考真考实,又防止层层加码,推动各级干部把更多精力放到抓好工作、解决问题、服务群众上。当前各地村“两委”正在陆续换届,要选好带头人、选优配强班子,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

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人地钱”要素支撑。要强化人才和智力支撑,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乡村人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要稳步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利用、生态保护修复等,分类保障乡村发展用地。要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健全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确保乡村振兴投入力度不断增强。
加强工作作风建设。“三农”工作直接与农民群众打交道,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求真务实。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自觉按规律办事,优先解决好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决防止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倾听不同声音,与基层干部群众一道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要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纠治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受益者,也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建设者,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民参与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避免政府干、农民抱着手看。需要注意的是,农民思想观念、生活习惯变化需要一个过程,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忌贪大求快、刮风搞运动。现在“三农”工作往往面临两难甚至多难问题,要强化系统观念,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发挥政策协同效应。
(作者系中央财办副主任、中央农办副主任)
来源:《秘书工作》2026年第2期
2026年中央财政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清单(农业农村部)
为便于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现将2026年稳定实施的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发布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具体补贴依据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再给予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二、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施方式为“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三、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实施小麦“一喷三防”任务的主体。鼓励各地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作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在小麦生产中后期因地制宜混合使用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促进保大穗、增粒重、提单产。
四、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种植主体,鼓励引导规模种植户承担相关任务,促进加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本土化、熟化进程。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适当弥补承担示范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加的播种、施肥、打药、收获等环节成本。

五、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和稻谷补贴。继续在东北地区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在稻谷主产省实施稻谷补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六、轮作休耕补助。补助对象为承担轮作休耕任务的种植主体。重点支持在东北地区实施粮油轮作,在黄淮海地区实施小麦玉米和小麦大豆(花生)年际轮作,在农牧交错区和次宜棉区推广棉花、玉米等与花生、大豆、油菜等油料作物轮作或间套作,在南方和西南地区重点开展稻稻油、稻再油、稻稻肥、稻稻菜等轮作,因地制宜推广旱地油菜—花生和林下套种大豆、花生。在河北地下水漏斗区以及新疆等地下水超采区实施休耕。
七、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补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服务专业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等主体。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类服务主体重点为小农户提供专业化、便利化服务,将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内容,推广应用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促进高产优质、节本减损;关键环节、单环节服务补助重点聚焦粮食精量播种等急需破解的短板制约环节。

八、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补贴对象为糖料蔗和天然橡胶种植主体、糖料蔗机收机手等主体。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推进联合机收和分步式机收,提升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水平;支持低产低质天然橡胶胶园更新优良品种,应用先进抚育技术。
九、强制扑杀补助。补助对象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被依法销毁动物产品及相关物品的所有者。资金主要用于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动物的补助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实施销毁的动物产品和相关物品的补助等。
十、渔船及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补助对象为按要求开展海洋捕捞渔船及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或标准化改造的船舶所有人。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依法登记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含港澳流动渔船)及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实施渔船标准化改造。

十一、渔业资源养护补贴。补贴对象为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和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所有人。资金主要用于引导渔民自觉遵守海洋伏季休渔等资源养护措施,加大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海洋捕捞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渔民减船转产补贴。补贴对象为按要求减船转产的海洋捕捞渔民。资金主要用于赎买渔船及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支持渔民转产就业。
十三、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继续在13个牧区省份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实施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草原禁牧、推动草畜平衡。

十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继续为种植、养殖、森林三大类16个大宗农产品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包括稻谷、小麦、玉米、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天然橡胶、三大粮食作物制种、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公益林和商品林、青稞、牦牛、藏系羊。补贴比例为:中央财政在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 25% 的基础上,区分东部地区、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对种植业保险分别提供 35%、45% 的补贴,对养殖业保险分别提供 40%、50%的补贴。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及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在全国全面实施。此外,中央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规模资金,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通过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支持。
十五、跨省就业交通补助。补助对象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跨省务工就业人员,每年可安排一次往返交通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补助对象外出务工就业,降低务工就业成本。

十六、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家庭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新成长劳动力。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对象家庭教育支出,促进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现技能就业、稳定增收。对于以前年度开始享受政策且仍未完成职业教育的补助对象,可继续享受政策至正常毕业。
上述政策,中央财政资金按照规定因素测算分配到省,由省级按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组织基层细化补贴范围、支持对象和补贴标准,并按规定做好公开公示,相关直接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兑付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