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本内容基于客观数据陈述,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
回顾国内: 顶层设计方面:《2026政府工作报告》释放低碳新信号;《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深化碳排放双控。生态保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通过。产业绿色转型方面: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能源体系建设方面: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际方面:欧盟监管机构(ESMA)发布绿色投资与“ESG策略说明”指引;欧洲监管机构发布了关于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压力测试的联合指南。
2026年3月5日,李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2026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回顾了2025年及“十四五”时期的工作成效,提到了“十五五”时期的主要目标任务,并对2026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其中绿色低碳转型成为报告的重要议题之一,传递出的绿色低碳发展四大趋势。
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明确了2026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其中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成为核心主线,相关政策围绕以下四个方面系统推进。
2026年是我国从能耗双控全面转向碳排放双控的第一年,政策重点已转向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国家正扎实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编制碳排放预算,并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与碳排放评价办法,从源头上把控新上项目的排放指标。与此同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覆盖范围正在稳步扩大,配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的扩容,以及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的编制,我国正在构建一套多维度、市场化的碳管理支撑体系。
能源方面,未来的核心战略是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重点推进“沙戈荒”大规模新能源基地、西南“水风光”清洁能源基地以及采煤沉陷区新能源基地建设。在能源消费侧,政策强调煤炭消费的清洁替代,通过煤电和煤化工的低碳化改造,推动现代煤化工与绿氢、生物质等新能源的耦合发展。此外,国家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并配套发展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及智能电网,以提升电力系统的调峰和互济能力。
生态保护已进入系统治理阶段,重点实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以及国家公园体系建设。政策不仅关注大江大河的综合防治,还深入开展“锰三角”、磷石膏等专项污染整治。同时,国家建立了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尝试将“绿水青山”转化为可度量的经济效益。
产业端正经历深度绿色转型,核心在于发展“以绿制绿”新模式,即利用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并推进零碳园区和零碳工厂建设。国家通过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重点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此外,政府还通过推广“以竹代塑”、建立绿色贸易监测体系以及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引导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全面绿色化迈进。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标志着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问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共设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5编,体系完整、逻辑清晰,覆盖生态环境保护全流程各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系统整合现行30多部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着力消除条款重复与冲突,全面提升法律体系统一性与协调性;内容上既直面秸秆焚烧、野生动物致害、小过重罚等群众关切的现实问题,也针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作出前瞻性制度安排,兼顾法治刚性与民生温度。按照立法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颁布施行后,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10部现行相关法律同步废止。
2026年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从绿色设计、有序报废、高效拆解、全产业链协同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意见》以全面提高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提出了分阶段的目标:
到2027年,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有效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得到完善。制定一批光伏组件绿色设计和综合利用方面的技术标准,培育一批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光伏组件综合利用量累计达到25万吨。
到2030年,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场景和应用方式不断拓展,形成产业链上下游协同紧密、产能布局合理、能够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能力。
2026年3月20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实施方案》的发布,将有力推动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关键装备支撑。
《实施方案》聚焦节能电机、变压器、工业热泵、工业制冷(热)与加热设备、水电解制氢装备、信息通信设备等六类节能装备,提出以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为目标,以用能系统优化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和应用为主要抓手,以绿色设计制造、设备更新改造、人工智能赋能为路径,加快节能装备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到2028年,节能装备关键材料、零部件取得突破,重点行业领域用能系统匹配性、实际运行效率持续提升,电机、变压器等节能装备能效水平达到国际领先,节能装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
《实施方案》从加快先进节能装备研发推广、扩大节能装备绿色低碳供给、强化节能装备系统耦合匹配、推进节能装备数字化提升等方面系统作出工作部署。要求针对更高效率、更高性能的节能装备,加快研发符合市场需求且节能效果突出的新材料、新部件、新产品,推动构建装备节能降碳大模型,推进人工智能赋能节能装备应用,着力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效率,实现工业节能向全流程系统节能转变。同时,从加快节能装备更新改造、完善节能装备标准体系、加强产业发展统筹协调三个方面提出构建产业健康发展环境的具体工作举措。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6年3月6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产业基础好、应用场景丰富、氢能资源保障能力强、产业链条完整的城市群率先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科学、有序、积极探索氢能商业化综合应用路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推动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一体化融通发展。
《通知》提出,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千克以下,力争在部分优势地区降至15元/千克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番,力争达到10万辆。通过应用规模扩大,推动氢能应用技术、工艺、装备创新突破,实现燃料电池、电解槽、储运装置和材料等迭代升级,推动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撑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本次试点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城市群,设置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6个榜单,城市群可重点选择技术成熟度较高、消纳规模和潜力较大、技术经济性较好的场景“揭榜”并开展试点应用,形成“1+N+X”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其中,“1”是指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突出中重型、中远途的重卡以及冷链物流等车型试点推广。“N”是指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X”则是指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包括船舶、航空、轨道交通、两轮车等。水电解制氢装备是绿色氢能产业链的核心。
氢能兼具能源、资源、储能介质三重属性,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低碳属性强、发展空间大。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将为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欧盟理事会于2026年3月5日正式通过《欧洲气候法》修订案,引入了一个具有约束力的 2040 年中期气候目标,即相较于 1990 年水平,净温室气体(GHG)排放量要减少 90%。这一新目标强化了欧盟在 2050 年实现所有经济领域气候中和的目标路径。
从 2036 年起,高质量的国际信用额度可用于在不超过 1990 年欧盟净排放量 5%的范围内,为实现 2040 年目标做出充分贡献,且这种方式既要具有雄心又要经济高效。这意味着至少 85%的减排量必须在欧盟内部实现。这些信用额度必须基于与巴黎协定相符的、在合作伙伴国家进行的温室气体减排的可信活动。
修订后的气候法明确了委员会在制定 2030 年后立法提案时必须考虑的更多关键要素,重点在于竞争力、简化、社会公平、能源安全和成本效益,以及其他优先事项。这些要素包括:
基于欧盟的永久性碳去除措施(涉及从大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并进行持久储存的过程),以弥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下剩余难以减排的排放量。
在各行业和不同工具之间增强灵活性,以简单且经济高效的方式支持目标的实现。
修订后的气候法还将欧盟道路运输、建筑及其他行业的排放交易系统(ETS2)全面运行的日期提前了一年,从 2027 年调整至 2028 年。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3月10日提出了一系列提升能源自主性与可负担性的倡议,包括加速部署可再生能源与本土清洁能源技术、促进基础设施投资等,以降低全球能源价格波动的风险。该政策背景在于,在当前地缘政治形势下,再次凸显出欧盟高度依赖进口化石燃料的风险;此外,持续高昂的能源价格正影响着公民生活与产业竞争力。此次公告是伴随着《清洁能源投资策略》、《公民能源方案》及《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战略》三项政策共同推进的。
为了充分利用自己的能源,欧洲需要对其能源系统和基础设施进行一步改变。委员会的清洁能源投资战略将有助于弥合目前可用的私人资本和所需投资之间的差距。它将帮助降低项目风险,并为电网、创新清洁能源技术和能源效率调动私人资金。委员会将与欧洲投资银行集团密切合作,制定这一战略,该集团打算在未来3年内提供超过750亿欧元的融资,以支持清洁能源转型的目标。特别是,欧洲投资银行集团将向战略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做出高达5亿欧元的指示性承诺。这将为投资特定能源基础设施项目提供锚定资本,为欧洲电网一揽子计划的目标提供财政支持。
本土清洁能源技术是确保能源可靠且可负担、强化欧盟在净零技术领域主导地位的关键。加强欧洲本土成分含量并构建强大的欧盟供应链,对减少进口依赖、确保战略自主性至关重要。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战略提出采取行动,使追求该技术的欧盟成员国能够在21世纪30年代初部署首批可运行的SMR。该战略将支持工业界加速其开发与部署,特别是通过欧洲工业联盟关于SMR的相关工作。委员会将考虑在2028年前从创新基金中额外补充2亿欧元至InvestEU,以支持通过降低风险保障机制部署创新核技术的首批商业化机组。今日发布的战略为构建真正可扩展的欧洲供应链设定了愿景。这对于确保欧盟的技术与工业领导地位、培养所需技能、加强监管合作,同时维护最高安全标准而言至关重要。
更便宜的能源是支持行业和竞争力的关键。但欧洲也需要一个以公民为中心的能源系统——提供更实惠的能源并支持最弱势的消费者。通过公民能源一揽子计划,委员会提出了具体行动,以减少能源账单,使公民能够生产和分享自己的清洁能源,并消除能源贫困。消费者可以从更快的供应商转换、降低电费的税收和征税以及更透明的能源账单和合同信息中受益。
国内市场方面:财政部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召开支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座谈会。
国际市场方面: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通过绿色经济转型战略;《可持续发展的亚洲与世界2026年度报告》发布。
2026年3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6〕16号),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多项重要修订,旨在进一步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本次修订最核心的变化是将政策的实施期限从2025年延长至2030年。同时,新办法对重点支持范围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明确,共涵盖五个方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清算期至2026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2024—2026年)、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奖补资金清算(清算期至2027年)、氢能综合应用试点(2026—2028年),以及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相关支出。
新办法还建立了到期评估与清算机制,明确各支出方向到期后,财政部将联合行业主管部门根据产业发展形势进行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而非自动延续。此外,新办法强化了资金监管和追责条款,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下达和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26年3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支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政策需求,共同研究对策举措,促进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优化制度供给和政策环境,不断提升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水平。要深化市场机制建设,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充分发挥碳定价功能,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为民营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要加强财税政策引导,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落实和完善绿色税收政策,优化绿色价格机制,推动降低民营企业转型成本。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健全绿色低碳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要规范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信用评价,推动环境信息互联互通,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增信服务。要强化科技创新赋能,鼓励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进设立部门专项,积极支持新技术应用推广,持续激发民营企业绿色转型内生动力。
2026年3月4日,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已批准其 2026 - 2030 年绿色经济转型战略。该战略在银行最近一次董事会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将成为 2026 - 2030 年战略和资本框架的一部分。
该战略回应了银行所在经济体的需求,明确了银行未来五年在绿色转型方面的方向。它阐述了银行将通过何种结构和机制来推动所在地区形成具有竞争力、有韧性、市场导向且由私营部门主导的经济体,实现绿色转型,同时确保能源安全。
该战略还为银行所在地区的绿色金融设定了更高的目标,重点关注气候减缓、适应和自然。该战略聚焦于在六个关键系统中实现最大影响:能源、工业、农业食品、交通、城市和金融。
此外,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承诺,到 2030 年,其累计绿色融资规模将至少达到 1500 亿欧元,包括其自有资金和调动的私营部门资金。这将包括将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每年业务总量的至少 50%用于绿色领域,将具有气候适应性成分的项目数量增加 50%,并探索有利于自然的投资机会。
《2026-2030 年战略和资本框架》提升了银行通过投资(主要在私营部门)和政策改革举措为其运营国家、客户和合作伙伴创造影响的雄心。在该框架内,绿色转型与另外两个优先事项并列:经济治理以及所有人的人力资本和机会平等。这两个优先事项由两个推动因素支持:数字技术和私营部门动员。
3月24日,博鳌亚洲论坛2026年年会新闻发布会暨旗舰报告发布会举行。会上发布的《可持续发展的亚洲与世界2026年度报告》建议,创新金融工具,畅通绿色资本循环。
其中提出,构建政策、合约、价格“三位一体”保障机制。以国家战略定方向、长期协议稳收益、差价合约控风险,三位一体增强项目可融资性。设立政府增信平台,为信用薄弱项目提供支付担保,降低融资门槛与成本,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支撑亚洲能源转型发展。
设计多元、灵活、高效的创新融资模式。优化融资结构设计,推动形成以混合融资、资源支持性融资、无索取权融资、产业链协同融资等为代表的灵活高效、风险可控的创新融资模式。大力推广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基础设施REITs,重点支持储能、智能电网等关键技术领域,提升资金配置精准度。
加强增量清洁能源开发与存量化石能源减退投资联动。利用优惠贷款和低息转型融资,支持亚洲各国煤电资产转型和提前退役,将煤电转变为保障性电源的收益以及退役后释放的补贴和资产处置收益,用于投资同区域的新增清洁能源开发,“以绿换褐”实现发电资产结构重构。
引导碳市场资金更多投向能源转型新兴技术。探索在亚洲地区建立“碳信用质量分级与资金流向指引”机制,通过碳信用溢价、税收优惠、国际碳市场合规认证等政策工具,引导资金优先流入先进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等早期商业化技术领域。
本期境内新成立ESG相关基金13只,主题聚焦社会责任(港股通科技)、新能源。
(注:本报告ESG相关基金统计口径为Wind 基金分类中的纯ESG、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型基金,由于ESG策略型基金只有ESG因素作为次要策略,因此本报告将其排除在统计口径之外。同时,由于Wind该分类更新频率为周频,我们也以关键词筛选作为ESG相关基金遴选条件的补充。)
截至2026年3月31日,国内ESG基金规模合计达1.38万亿元,产品数量为830只。
分管理类型来看,截至2026年3月末,我国ESG基金中,被动管理型基金规模占据主要地位;收益角度,2026年以来主动型ESG基金跑赢被动管理类ESG基金,收益表现更好。
(注:本报告中主动管理型指偏股混合型、普通股票型、灵活配置型以及平衡混合型基金,被动管理型指被动指数型以及增强指数型基金。)
分资产类别来看,ESG基金中以权益混合类基金为主;从超额收益来看,今年以来权益混合类ESG基金跑赢市场基准。
(注:本报告中权益混合类指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债券类特指债券型基金)
我国ESG基金近一个月收益率TOP 10列表如下,本期高收益率基金聚焦系能源以及创新药主题。
新成立产品聚焦:本期境外市场共有24只ESG基金产品成立:其中10只为股票型基金、4只为混合配置型基金、4只为固定收益型基金、1只为私募股权基金,还有一只没有披露相关类型。
(注:本报告统计在美国、西欧、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注册的开放式基金、ETFs、综合基金、对冲基金等,不含封闭式基金、私募基金和可变年金。1、由于 Bloomberg 基金数据发布有延迟,本报告本期统计数目可能不包括所有本期新发基金;2、翻译仅供参考,以英文为准,下同。)
截至2026年1月31日,海外主动权益型ESG基金规模约4.20万亿美元。
分地区看,卢森堡、爱尔兰、瑞典在ESG主动权益基金的发行和募集上都占据绝对优势。
收益角度,近一个月以来列支敦士登ESG主动权益基金表现较好。
风险提示: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收益水平较高;指数与基金历史表现不代表未来。
注:文中报告节选自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已公开发布研究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及相关风险提示等详见完整版报告。
证券研究报告:《ESG观察——本月聚焦:政府工作报告释放低碳新信号,生态环境法典通过》
对外发布时间:2026年4月3日
报告发布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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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
郑兆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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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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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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