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月23日,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兆勇在连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回顾了连州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成绩,并就2019年检察工作提出了思路。

钟兆勇检察长作报告现场
连州检察院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突出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推进平安连州建设,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批准逮捕涉恶案件42件112人,已起诉涉恶案件18件46人。
共移送涉黑涉恶线索5条;
依法建议追捕漏犯12人,已批准逮捕9人,追诉2人。
深入乡镇、村委会、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活动50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扩大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3人,不起诉5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来信来访群众78人次,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6件。
推行 “检察长+律师”联合接访模式,综合运用公开审查、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6万元。组建法治宣讲团,深入村、社区开展不同主题的“门楼下的法治大讲堂”活动,发布《检察与宪法同行》宣传片,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始终坚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工作价值。全面推进“山水连州·生态检察”品牌创建,守护绿水青山精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16件21人,起诉24件32人,建议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件。
提前介入调查徐某、方某某、张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等系列案,建议环保局移送公安机关立案。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多发的情况,提前介入,引导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市渔政大队破获案件8件11人,严厉打击电、毒鱼违法犯罪行为。成立派驻市河长办生态检察联络站,合力保护我市河湖水生态环境。
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非法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增殖放流”,督促失火责任人、非法占用林地责任人补植复绿。
联合市林业局、市邮政分公司开展“山水连州·生态检察之护林防火”邮路宣传活动。“山水连州·生态检察”品牌创建活动被南方日报、珠江频道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依托“两法衔接”平台,集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走访食药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决保障群众“舌尖安全”。
依法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起诉4件4人,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5件5人,起诉9件9人。
建成心理疏导室和情绪宣泄室,探索开展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次,联合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向全市学校选派法治副校长,15名检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长,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着力加大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力度,办理了3件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聚焦办案这个中心,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深化诉讼活动监督,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构建立体化监督格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针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5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要求说明立案理由11件,公安机关均已采纳;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追捕漏犯9人,追诉10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
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7人,得到上级院支持并被法院改判;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222人,被采纳208人。受理并公开审查刑事申诉案2件,首次进监狱就服刑人员申诉案件召开公开答复会。
受理对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的监督案件1件,对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案件3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2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件,依法向上级院提请抗诉。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排查公益诉讼线索29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其中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2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
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工作,立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5件,向涉案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份,行政机关均采纳建议并完成整改。
及时发现监管活动存在不足并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被采纳;针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5份,针对2名罪犯在社区矫正期间脱管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收监执行检察意见书;对1名不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且在逃的罪犯建议收监执行。
深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并得到采纳24件。持续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排查生效财产刑判决案件涉案人员321人。
认真贯彻上级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组建10个检察官办案组。完成司法辅助人员套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员分类管理。推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化常态化,入额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865件。对84件发现问题的案件发起监控,对69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
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办理速裁程序案件11件。
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顺利完成我院涉改部门整体转隶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与纪委监察部门的协调衔接,完善刑事司法和监察调查办案程序衔接工作,成功起诉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件。
依法公开法律文书20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454条,重要案件信息9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109次,接待安排律师阅卷110次;
建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五个过硬”的检察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一年来,我院8篇论文在清远市检察机关征文活动中获奖,1篇论文在省级论文大赛获三等奖;
我院在清远市检察机关记功嘉奖中成绩明显,其中“4·19”专案组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民事行政检察科记集体嘉奖一次,1名干警记个人三等功一次,6名干警记个人嘉奖一次;3名干警被评为连州市“门楼下的法治大讲堂”优秀宣讲员;2名干警分别被评为2018年度清远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新人。
坚定文化自信,注重检察文化建设。举办“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读书交流会、经典诵读会、趣味运动会、连检大讲堂等文体活动。
联合连州市纪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观摩旁听庭审。两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关爱祖国未来 擦亮未检品牌”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
2019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民利”为工作重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完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监督体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平安连州、法治连州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产品,为努力建好粤港澳大湾区经清远辐射内地的“北大门”、清远市北部区域中心城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根据司法改革需要,分层分类开展各类培训,深化检察人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法治保障,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
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深化“七五”普法,落实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氛围。
把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贯穿于检察办案中,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落实捕诉合一,做优刑事检察监督。
突出专业能力建设,做精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完善立体化多元诉讼体系。
利用“山水连州·生态检察”邮路扩大宣传,充分发挥大东山管理处生态检察联络站和市河长办生态检察联络站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监督手段,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推进连州生态文明建设。
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
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全力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作为
在新的一年里
连州市检察机关将勇于担当,锐意进取
开创连州市检察工作新局面
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文|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