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五年,是全区人民众志成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也是点军检察机关在改革中奋进、在挑战中前行的五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大局服务发展,全面履行法律职能,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荣获“2017-2019年度全省文明单位”等集体表彰31项,全省检察官与律师辩论赛一等奖等个人荣誉28人次,办理的污染长江公益诉讼案件入选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被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说》栏目报道。
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开展“检察服务进项目”活动,积极联系奥体中心等重大项目开展检企共建;结合“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三峡制药等13家规模企业,问企所需,提供法治服务;通过检察开放日、走访调研等有效措施,帮助民营企业防控法律风险、保障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明确责任专班推进,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绿色通道,实现涉营商案件流转、办理“一步到位”。立足办案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行为,在办理长阳吴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同步清理出违法串标15起,有效助推当地建筑市场正本清源;在办理雷某诈骗案件过程中大力开展追赃挽损,为受害企业成功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流动困难。
同时,五年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件15人,多措并举努力营造平等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件15人,提起公诉5件37人(含单位犯罪1件),办案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对涉黑恶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和建议77条,追捕追诉漏犯1人,追诉漏罪1项,办理的5案37人中,有36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成功办理市级挂牌督办的吴某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主犯拒不认罪情况下,通过艰苦细致工作,本院诉讼请求被两审法院全部采纳,案件办理成效被省市扫黑办充分肯定。
办案中注重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监督清理各类涉黑财产近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恶保护伞线索4条,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份,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建章立制,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重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综合治理,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规范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
与区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建立“河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河流治理法治化。深入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重点办理公益受损严重、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16件,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司法保障。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行以案释法制度,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持续跟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督促教育部门制定完善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三名正副检察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干警每年常态化开展现场授课、发放宣传册以及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8人,提起公诉393人。其中依法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10人,提起公诉47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7人,提起公诉88人;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醉驾”案件118人,有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打击行动,办理的罗某某、曾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摧毁两处制假窝点,及时阻止3000余瓶假冒伪劣名酒流向市场,保护了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注重矛盾化解,努力在检察环节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不批捕24件39人,不起诉53件64人,其中情节轻微不起诉49件56人,促成刑事和解26件28人;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对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的被告人从宽提出量刑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6%以上,位列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严格做到7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2017年对1名以非访要挟政府、索取财物的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有力震慑了非访行为。
五年来,共受理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9批155人,办结信访案件38件、刑事申诉案件4件,促使27名当事人签订《息诉罢访承诺书》,实现了检察环节零上访。
持续做好“精准扶贫,定点帮扶”工作,坚持全院发动,定期走访,结对帮扶桥边镇太平村、土城乡李家坝村贫困户60户182人,五年来,为帮扶村援建雪亮工程、解决防疫物资、改善基础设施等,帮助贫困户修缮危房、购销农产品、引进特色养殖项目等,单位及干警个人累计捐款捐物10万余元,真正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得到广大村民的认可,为帮扶对象全部按要求脱贫出列贡献了检察力量。
同时,坚决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向生活困难的8名刑事案件受害者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8.5万元;立足职能大力开展涉农检察工作,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前,共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件4件4人,严防扶贫惠农资金“跑冒滴漏”。
新冠疫情爆发后,27名干警迅速下沉到所居住的19个村居,坚守在机关、社区、扶贫村“三大战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干警累计参与疫情防控达950天 8000余小时,8人连续参与疫情防控超过40天以上。
全力支援一线,先后发放一次性口罩近6000个、洗手消毒液200余瓶、一次性手套500余双,84消毒液5件以及2套消毒工具,积极筹集捐款共4000余元,院党支部联合包保社区党员开展“线上+线下”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3场次,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在对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参与疫情防控考核评价中,社区评价优秀比例达100%,实现了本院零感染及包保社区疫情零新增。
疫后复工复产时期,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深入企业点对点提供检察法治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并通过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经营实际困难,营造良好的复工复产氛围。
加强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18起重大复杂案件,监督立案19件,监督撤案12件,依法追捕14人,追诉5人,纠正漏罪3条,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
规范量刑建议,公诉案件量刑建议100%被法院采纳,提请抗诉2件,均被依法改判。强化对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实时监督,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28份,均已纠正,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39件,依法监督撤缓收监执行8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监督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18人,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涉案人员人身权利。
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18件,监督法院财产刑立案执行17件,涉案金额达346万元,“纸面服刑”专项检察监督“九步走”工作法,在全市检察系统作经验推广。
坚持裁判结果监督和审判程序监督并重,2017年以来,共办理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3件,同比增长117%,提出检察建议9件,均被审判机关采纳,其中对涉及老百姓切实利益的群众房屋权属、工资保障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
办理的熊某提起的民事执行异议监督案件,通过和市院上下联动,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有效保护了案外人合法权益。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6件,并对当事人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
以常态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不断加大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案力度,促进依法行政。2017年以来,共办理对行政活动监督案件7件,同比增长40%,提出检察建议7件,均被行政机关采纳。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协助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民工解决欠薪近4000万元,有效防范了重大群体事件发生。
认真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在疫后重振期间,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在全市率先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2件,帮助2家企业解决经营实际困难,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湖北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不断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工作力度,提升办案质效。2017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3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件,行政磋商10件,行政机关诉前整改率达到100%。突出办案重点,积极稳妥拓展办案领域,在全市首次办理涉及长江母亲河保护、网络餐饮领域、古树名木保护、老年人权益保护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守护民生民利和公益安全。
不断深化涉农公益诉讼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涉及乡村振兴领域案件数占比达73.4%。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协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有效衔接,通过经常性召开联席会议、公开宣告等形式,共同形成保护公益合力。
通过办案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安置违法养老机构托养老人9人,恢复被毁林地近4800平方米,复垦基本农田2500平方米,治理被毁林地近11亩,清理污染水域25000平方米,清理生活和建筑垃圾130余吨、固体废物3700吨,其中对古树名木进行“一树一策”规范保护的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公益诉讼工作稳居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行列,2020年位列全市第一。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各方面。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通过学原文、上党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领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工作连续五年被区委评为优胜单位。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管理,五年来发布检察微信1775篇,微博17254条,国家级媒体发稿10篇,省级媒体发稿121篇,市级媒体发稿136篇,讲好检察故事,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
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通过检务督察持续加强检察权运行的日常监督。
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检察官办案全程“留痕”,建立执法档案对日常司法办案情况进行全面及时记录。严格落实中央防止过问或插手干预办案“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5件,筑牢公正司法“防火墙”。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推动解决顽瘴痼疾,增强拒腐防变、廉洁从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与派出纪检监察组联系沟通,探索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法法衔接机制(监察法与刑事法律协调贯通)。
加强干警各类政治业务培训,五年来选派干警参加全国、全省、全市培训80余人次,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干警综合素质能力不断得到提高,干警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3名干警获得研究生学历。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完成反贪、反渎两个机构、6名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转隶工作,划转派驻纪检人员专项编制1名,做到了平稳过渡。
全面完成人员分类定岗、内设机构整合等改革,将内设机构设置调整优化为第一、二、三检察部和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85%以上的人力资源被配备到办案一线,组建新型办案团队10个,院领导办案数达到办案总数的40%以上,新的办案机制有效运行,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
认真落实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步攀升至96%以上,提升了办案效率。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健全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捕后诉前引导侦查取证等机制,刑事案件“案-件比”下降0.48个百分点,平均办案周期缩短十天以上,有效降低了当事人诉累,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全面推行,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进一步凸显。
大力强化科技强检建设力度,五年来先后投入330余万元建成新检委会系统、远程提讯系统、案件公开听证系统,更新改造视频会议系统、办公内网系统、分级保护系统,提档升级案件管理业务软件、同步执法记录设备、雪亮工程等,初步实现智慧检务和互联网+检察,大大提升了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定期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部署,向区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就公益诉讼、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认真办理回复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公众开放日和案件监督,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6件,适用公开听证案件16件。加强办案过程监督,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有效规范司法行为。
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规范有序接待律师阅卷查询107件次,做好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公开工作,五年来公开程序性信息680条、法律文书327份,检察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要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自觉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之以恒强化法律监督,及时回应民生关切,依法解决民生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措施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离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党组决策部署,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全面贯彻执行区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深化新发展理念,创先争优、力争上游,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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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更高的政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地生根,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自觉把检察履职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中谋划、部署、推动,深刻领悟区委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区发展同向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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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以更深的为民情怀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细做实重复信访专项治理,深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乡村振兴司法保障,切实防止案件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等监督专项行动,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视对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司法保护,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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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以更强的法治自觉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将法律监督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进行谋划,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探索通过法律监督促进溯源治理,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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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以更严的检察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党建引领,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不断锤炼检察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常态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完善司法责任制,高标准开展检察业务培训,扎实推进科技强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新时代踏上新征程,我们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忠诚履行职能、积极开拓创新、奋力担当作为,为聚力打造“四区三城”新局面,加快建成人城产共融、量质效共升的滨江生态新城区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