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上午,黄山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来亮在黄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以来,黄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法律监督职责中,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思路,推动检察工作“稳进、落实、提升”,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

保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共41件104人落实好司法救助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18万元
助推污染防治,起诉污染环境、非法猎捕等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案件18件2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件
严惩强迫交易、暴力催讨、合同诈骗等侵害民营企业犯罪行为。办理民企涉罪案件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慎重适用限制人身和财产的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5件5人,不起诉9人,解除羁押强制措施2人
加强检企交流,常态化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并通过召开检企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开展专项活动等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投诉、办理涉企案件、处理企业维权
坚持依法战疫,对涉疫口罩诈骗相关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快捕快诉。坚持“非必须、不接触”原则,灵活采取远程提审、视频宣告等形式依法办案
在好自身防疫的同时,组织干警积极参与社区值守、防疫宣传,全力以赴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将检察办案与市域社会治理相结合
全力保障黄山区平安建设
一体推进“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发现并移交涉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23条,先后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2件93人。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型攻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持续巩固三年专项斗争成果,强化组织领导,拓宽宣传形式,开展线索核查、案件倒查,清零涉黑恶线索19条,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各项机制。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93件48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2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6件106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64件930人。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对119件群众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释放最大司法善意,依法不批捕48人,不起诉95人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注意审查发现相关行业、领域在制度、管理方面的问题和漏洞,共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0余份
与龙北社区共同成立检察官法律工作室,通过定期驻点形式,为居民提供法治宣讲、受理信访、化解矛盾等“一站式”检察服务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捕10件13人,均提起公诉。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全体班子成员、专职检委分别受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结合典型案例积极开展防性侵法律知识宣传等“法治进校园”活动
与团区委签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协议》,助力平安校园建设,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将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相结合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撤案35件。办理的蒋某某等人强奸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2018-2020年度“十佳侦查监督案件”。聚焦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犯17人,漏诉4人,纠正违法30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1件,成案6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起抗诉4件;落实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共列席10次。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围绕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过程中的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纠正违法行为3次,提出检察建议24份。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28人变更强制措施。
办理民事检察案件29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4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4件;办理民事执行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针对法院审判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其中终结审查1件,法院再审改判2件(涉案金额达160万元)。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3件,助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75条,立案3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0件,发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27件,均被采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7件,均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判决采纳。五年来,恢复被损毁的林地1757.8亩、耕地16亩,追偿环境修复款37.44万元、太平湖渔业损害赔偿款6.25万元、野生动物损害赔偿款500元。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督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与住建、城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要求,并向窨井盖行政监管部门提出依法全面履职的检察建议1件,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将检察改革与适应时代发展相结合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分类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三类人员”各归其位,先后遴选员额检察官17名,内设机构精简至5个。实行“捕诉一体化”,成立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等专业办案团队,办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执行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规定,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终身负责制,司法责任持续压实,管理效能持续增强。建立“检律”良性互动机制,在律师接待、咨询服务等方面推出网上阅卷等多项便利措施。
坚决拥护、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能转隶、人员划转、案件线索移交工作,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0个,转隶7人,协助实现改革平稳过渡。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增强反腐合力。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2件13人,提起公诉10件11人,并持续加大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种罪名案件的直接查办力度。
深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2020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69件435人,适用率为93.5%,上诉率仅为7.3%,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节约司法资源。推进案件办理繁简分流,严格控制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推行轻罪刑事案件“边审边补”机制,有效降低案件退补率,“案-件比”由1.51(2020年)降至1.25(2021年),有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将加强自身建设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
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讲政治的要求融入各项检察业务和每个检察办案环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增强检察干警听党指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完善“三同步”工作机制,在司法办案中不断增强舆情风险防控能力。
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切实弘扬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合格检察铁军。扎实做好“6+N+3”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对问题全部销号“清零”。抓好建章立制,共建立规章制度19项。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将学习教育、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全面净化政治生态。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有力推动教育整顿成果转化。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共记录报告24件次。
通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多项业务指标进一步优化,2021年上半年,我院检察工作满意度测评排名全省第一
重视教育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网络教学、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等方式,努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积极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检务督察,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
坚持检察工作及时向区人大报告制度,建立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走访并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件,公开法律文书611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用心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
五年来,我院先后荣获“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黄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优秀组织奖”“全区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区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荣誉,院驻所检察室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全院20余名干警先后荣获“安徽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十大办案能手”“全市优秀公诉人”“黄山好人”等个人荣誉。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检察机关使命在肩。未来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规范司法、提质增效”为目标,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践行服务大局、实事为民的具体要求,坚决扛起法律监督责任,以检察履职新成效,努力为黄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二、坚持以司法为民为中心,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业,着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四、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住机遇,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高水平国际旅游目的地积极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编辑丨王 芳
审核丨黄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