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更优检察履职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刑事检察坚持证据核心。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撤案36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意见46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9件,纠正漏罪、漏犯4人,开展审判监督1次。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6人。
二是民事检察紧盯群众需求。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0件,其中,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有效运用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维护公平正义,办理的1件涉“一房四卖”的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成功改判;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0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7件。
三是行政检察助力政通人和。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9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8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5件,对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12件。
四是公益诉讼检察突出精准高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件,已回复整改34件,9件正在办理中。深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领域安全等方面,以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