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全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现就我县2025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求,严格遵循“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各项工作。202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类决议决定规范性文件1件,接收县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5件。所有报备文件均严格按规定完成登记存档与信息平台录入,未发现不符合备案条件、需要作出撤销或修改处理的情况。
(一)完善备案审查机制,实现“有件必备”全覆盖。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学习贯彻〈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通知》要求,2025年10月,印发了《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在现行“一府一委两院”和乡镇人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基础上,把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县直有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人大备案审查范围,实现县内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同时,对之前未报审查的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转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有件必备”全覆盖。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全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全南县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审查标准和责任分工,推动备案审查全覆盖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印发7套不同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报备材料模板和工作提示函,提高了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甄别、备案、审查、归档等工作的质效。
(二)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执行“有备必审”硬要求。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5年9月,举办了全县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组织全县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全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部门和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实施方案》,法工委和县司法局分别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内容作了专题辅导,明确备案(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程序、规范、要求,强调容易出错的事项、环节,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二是严格质量审查。根据职责分工,将规范性文件分送县人大相关专工委进行实质审查。法工委负责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相关专工委负责适当性、程序性、政策性审查,针对报备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等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与标准,严格执行“有备必审”硬要求,倒逼报备机关规范报备,提高报备质量。三是加强沟通指导。通过现场指导和电话(微信)等常态化沟通交流、答疑解惑,指导操作江西数字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流程,全面提升备案审查业务水平,确保备案审查依法、全面、规范、及时。
(三)强化成果运用,落实“有错必纠”无死角。一是全面清理。从2025年10月开始,对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县直相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每两月报审发文目录制度,推动规范性文件清理常态化。截止2025年11月底,继续有效范性文件87件,拟废止34件,拟失效4件,拟修改1件,补录规范性文件5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入库87件,推动备案审查规范化、信息化。二是全面排查。对乡(镇)、县政府工作部门等制定机关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咨询,确认发文的合规性,高质量推进“有件必备”全覆盖。三是开展调研。2025年1月,法工委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调研,并于2月25日向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报告了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会后,认真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针对提出的思想认识仍不到位、报备工作不够规范问题,制定措施,认真整改,确保“有错必纠”无死角。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重视程度不一。部分乡镇(单位)高度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备案审查,有序推进清理、报备工作;但部分乡镇(单位)未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推进滞后。
二是审查能力不足。乡镇人大审查队伍专业力量薄弱,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政策性、合理性审查把关不够精准,审查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
三是范围界定不准。不少乡镇(单位)存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界定不清,应纳未纳、不应纳却纳的问题,对备案范围把握不精准。
三、2026年工作计划
2026年,法工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和质量,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备案基础。年内联合县司法局举办1次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班,开展1次专项督查,对迟报、漏报、瞒报单位予以通报,压实报备主体责任;完善与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对接会,依托微信工作群建立报备情况季度通报制度,确保“有件必备”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审查能力。分部门组织召开备案审查工作案例交流会,交流备案审查经验,探讨堵点难点问题,交流工作心得,明确工作标准,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养和实践能力。组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对省、市、县人大相关规定进行研究、探讨,准确把握备案审查范围、标准、程序、方法,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更加规范。持续推动数据库信息运用,加强对比分析总结,提升备案审查整体水平。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提高审查质效。加强与上级人大请示汇报,争取业务指导与支持;主动与其他区县人大的工作交流,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做法;强化与县人大各专工委的协调配合,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专业人才作用,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专业性、科学性、目的性和精准度,整体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