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杭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扛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源地省会法院的担当,坚持依法履职、守正创新、协同共治,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杭州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全年共审结各类环资案件7774件,1案入选最高法院、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文物保护典型案例,2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3案入选省级典型案例;1名干警获评生态环境部、最高法院等五部门联合评选的打击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动突出个人。杭州法院环资审判成果亮相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向世界展示法护青绿的中国风采,并被写入浙江高院人代会工作报告,市中院在全省法院环资审判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论坛上介绍杭州经验。
立足审判职能,生态保护成效更加显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结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135件256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9件,确认生态损害赔偿资金500余万元;强化诉前禁令适用,依法制止某旅行社组织穿越清凉峰核心保护区徒步活动,新建5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联络站,落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恢复性司法举措。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审结涉野生动植物类刑事案件60件92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判令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86万余元;市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华南梅花鹿被猎杀民事公益诉讼案,首次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条款,全网传播超600万次。深化历史文脉保护,审结涉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案件13件,萧山法院审理的大运河文物保护范围内违建厂房不予赔偿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赋能低碳转型,绿色发展动能更加强劲。服务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审结涉双碳、新能源类案件15件,钱塘法院通过交叉执行、执破融合,助力6家关联企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赋能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市中院审理的环保投资协议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杭州法院服务保障绿色金融经验做法在第四届长三角金融司法论坛上作推介。助力绿色美丽乡村建设,审结涉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等案件295件,富阳法院办理的龙门山旅游开发公司重整案,创新引入资产“绿色体检”和投资人“生态门槛”,化解债务1亿余元,盘活土地3700亩,工作经验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上推荐。
深化协同治理,多元共治格局更加健全。强化府院联动,审结环资非诉执行案件614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常态化参与天目山生物多样性法治守护活动,入选2025年杭州市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迭代推广“淳e复”应用,入选全省政法数字化建设重点任务。深化跨域协同,市中院与黄山中院共同设立“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保护源头站,浙东运河沿线6家跨市法院签订环资审判协作机制。促进法媒融合,全市法院共组织院长开庭9次,发送司法建议4份,官微开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院长专栏,拍摄多部普法宣传片,提升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完善机制建设,专业司法能力更加过硬。健全审判组织体系,全市13家基层法院设立环资审判合议庭或专门法庭,环资案件服判息诉率从80.8%上升到86.5%。提升专业审判能力,以“审学研”为牵引,开展环资审判业务培训,培养“法律+环境”复合型人才。做好专家智库建设,扩展技术调查专家库,全年共聘请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13件,推动成立杭州市法学会生态环境法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