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关于落实金融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
整份报告涉及货币政策、资本市场、科技金融、房地产金融、金融法治、人民币国际化等多个方面。其中有一段关于稳定币和虚拟货币的内容非常值得圈内的朋友关注。

报告在“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部分,明确写道:我国境内始终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稳定币等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也就是 RWA,采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政策导向。
从这句话可以判断,未来3年对币圈来说,基本上都会是严打期,和为期三年的打击非法金融的专项行动也对得上。
但这次这个报告更值得去揣摩的是报告里提到的,下一步将动态评估国际上稳定币大规模应用的效果和风险,加强前瞻性研究和政策储备。
我的理解是,未来,在能够确定稳定币对中国不会产生系统性风险且在境外已经经过验证的情况下,国内是有对稳定币进行重新定调的可能性。
但起码要5年之后的事了。
因为稳定币和大饼、以太确实不一样。
比特币更多被市场理解为一种投资资产,以太坊也更多围绕公链生态、智能合约、链上应用展开。
但USDT、USDC这类稳定币,在现实使用中已经不只是“炒币工具”,它们正在承担支付、结算、出入金、跨境资金流转、场外兑换、链上资金中转等功能。
换句话说,它正在被用来替代一部分法币功能。
尤其是在跨境支付、地下钱庄、非法换汇、诈骗资金转移、网络赌博、涉币传销、非法集资等场景中,成为资金流动的工具。
这也是为什么监管层会关注“涉稳定币新型金融诈骗”。
在很多涉币案件中,稳定币往往不是项目本身,而是资金通道。
用户用人民币购买 USDT,再把 USDT 打到境外交易所、项目钱包、投资平台或者所谓量化账户
项目方再通过链上地址、中心化交易所账户、OTC 商户、承兑商完成资金归集、分流和转移。
这就是稳定币被重点监管的根本原因。
这份报告里提到的另一个重要关键词是RWA。
RWA,简单说,就是把现实世界中的资产,比如债权、股权、房产收益权、应收账款、矿场收益、设备收益权等,通过区块链或者通证方式进行数字化、代币化,再进行发行、转让或者交易。
在境外市场,RWA确实是这几年比较火的叙事。
很多传统金融机构也在探索资产上链、债券代币化、基金份额代币化等业务。
但在中国境内,这份报告明确提到,对 RWA 代币化采取“境内严禁、境外严管”的政策导向。
这个定调对很多国内的项目方非常关键。
过去有些项目喜欢用 RWA 来包装自己,觉得只要有真实资产,就不是空气币,只要底层资产存在,就不是非法集资
这个理解是非常危险的。
监管真正看的,不只是你有没有真实资产,而是你有没有把资产权益拆分成可交易、可流转、可募集资金的金融产品。
尤其是当项目面向境内公众宣传,承诺收益,设置认购门槛,发行代币或者积分,允许二级市场流通,甚至通过社区、讲师、团队长推广时,风险就会迅速上升。
一个项目是不是RWA,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有没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有没有代币发行融资,有没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
总之,看了这次的报告,我感觉未来对于虚拟货币的打击,是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布局。
未来涉币案件的线索来源,可能会更加多元。
无论是你的银行流水异常、频繁买卖 USDT、场外兑换金额巨大、境内社群推广境外平台、项目方使用稳定币收款、RWA 项目面向境内募资、讲师团队宣传固定收益、技术公司提供后台系统,都可能成为监管和执法关注的点。
这对项目方、团队长、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市场人员、讲师、U 商,都有很大的刑事影响。
当然,作为虚拟货币的刑事律师,也必须提醒一点:监管禁止,不等于所有涉币行为都当然构成犯罪。
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
政策文件可以说明监管态度,也可能成为判断非法金融活动的重要依据,但具体到刑事案件,仍然要回到刑法构成要件。
比如,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要看是否违反国家规定,是否从事特定非法经营行为,是否扰乱市场秩序,情节是否严重。
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是否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要看是否以发展人员为核心,是否形成层级,是否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
稳定币、虚拟货币、RWA这些概念,会增加案件的监管背景和证据复杂度,但不能替代刑法上的具体论证。
总体来看,这份报告释放的信号大概就是下面几点:
第一,境内虚拟货币禁止性政策不会松动。
第二,稳定币会成为下一阶段监管和刑事打击中的重点对象。
第三,RWA和虚拟货币传销项目在境内不能简单被包装成金融创新,尤其是面向境内公众募资、发行、交易的模式,风险很高。
第四,监管正在从“交易炒作整治”转向“资金监测、线索移送、跨部门协作、刑事打击”的综合治理。
第五,中国会继续推进数字人民币、CIPS 和人民币跨境支付体系,而不是通过放开私人稳定币来应对国际支付体系变化。
所以,对币圈律师来说,未来的涉币案件也会越来越复杂。
它不再只是懂一点刑法、懂一点区块链就能处理的案件,而是金融监管、刑事证据、链上资金、跨境架构、外汇管理、数据取证共同交织的问题。
这也是为什么,在今天讨论虚拟货币监管,不能只说“国家让不让炒币”。
真正要搞清楚的是,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下,一个涉币行为到底处在什么位置,它触碰了哪条线,又该如何在法律上被准确评价。
助理微信:zhanglv-2026
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 主任律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
擅长领域:虚拟货币刑案辩护、虚拟货币财产纠纷解决、虚拟货币投资与合规、虚拟货币资产找回、两卡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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