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25 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6 年 6 月 23 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审计署审计长 侯凯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一、中央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组织财政收入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审计税务和海关等部门税费征管、进出口监管等情况发现:
一是存在征收“过 — 4 — 头税费”、虚增财政收入等不良倾向。税务和海关部门向1954户企业等多征收或提前征收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404.27亿元。21 省市通过将国库资金先列支再调回等,虚增财政收入596.51亿元。
二是税收征管不严导致税费跑冒滴漏。4976 户企业通过违规开具发票用于抵扣等,偷逃税款109.35 亿元。20 户企业偷逃出口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等 4147.02 万元。
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四)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2.金融风险。审计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中国银行等 3 户金融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如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服务“三农”的主力军,2021年 12 月至 2025 年 8 月贷前审查不严,违规向非高标准农田项目发放贷款 110.66 亿元,部分资金被挪用于购买理财、偿还债务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作为金融控股公司,至2025 年8月底,对部分绝对控股子公司未控制决策权,对部分直管子公司管控不力,个别子公司滥用“光大”字号。
二是利用金融优惠政策不当牟利。如中国银行 2023 年 4 月至2025 年8 月,安排2家下属金融机构作为通道,通过装入大量出资1 元至100 元的本行员工等“凑人头”,将 11 只私募基金包装成公募基金,利用公募基金免收所得税的政策优惠逃避税 23.67 亿元。
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