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例: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 2026-10-21 17:46:11
范例: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6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守监管主责、提升服务效能,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地见效,总体平稳向好。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树牢底线思维,织密全域安全监管网络
1. 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纵深推进网络餐饮、假劣肉制品、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680余家次,消除问题隐患2378个,查获假劣肉制品177.36公斤。重点守护“一老一小”群体,检查校园及养老机构食堂186家次,完成“你点我检”抽检178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2509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7.2%、99.34%。圆满完成春节、两会、中高考等6个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
2. 药械安全监管持续加力。 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520余家次,责令整改46家。强化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全链条监管。落实药安封签制度,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8例。开展网络售药专项监测,核查处置违规信息23条。 3. 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 扎实开展电梯、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使用单位280余家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112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28份。持续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完成老旧电梯安全评估35台,推动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提升至92%。强化气瓶充装单位监督检查,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 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加强。 围绕重点工业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烟花爆竹12组,检出不合格6组,已全部立案查处。组织燃气器具、“拼豆”玩具、塑料一次性牙刷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360余家次,下架问题产品40余批次。聚焦化肥、农膜等重点农资产品,完成抽样33组,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有力保障春耕生产。 (二)优化服务效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市场主体培育、登记便利化、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广告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四)强化消费维权,构建共治共享消费生态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投诉举报处理、ODR机制建设、放心消费创建等方面内容) (五)推进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行政执法规范化、案卷评查、普法宣传等方面内容) (六)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业务培训、行风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上半年突出成绩和工作亮点
上半年,我局在信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网络交易监管、法治建设、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六项工作中荣获全省先进集体荣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荣获全市先进集体荣誉。(此处可补充1—2个具体工作亮点案例,如某专项整治成效突出、某创新做法得到推广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不够彻底,部分经营主体重效益、轻安全,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尤其是小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整改问题易反弹回潮。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行刑衔接不够顺畅。
(二)新兴领域监管能力滞后。 网络经营、直播电商、新型价格营销、社区团购等新业态违法乱象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传统监管手段难以有效覆盖,对新问题、新风险的研判预警不够及时。
(三)基层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系统内复合型、专业化监管人才短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偏低。基层所人员力量紧张,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工作负荷大,培训机会少,影响监管效能和队伍稳定性。
(四)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智慧监管平台应用不够深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够充分,非现场监管、大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手段运用不足,制约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锚定安全首要职责,推动民生保障再升级
食品安全方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强化食品领域隐患排查与“回头看”,抓实网络餐饮、校园及养老食堂、食用农产品监管,确保问题整改率100%。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做好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保障。 药械安全方面,深入推进药械“清源”专项行动,严管网售药械、特殊药品,落实药安封签、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库)”建设目标任务。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化妆品经营监管。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高温、汛期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开展电梯维保质量提升行动,确保设备定检率保持在98%以上。 产品质量安全方面,聚焦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儿童用品、消防产品等重点品类,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二)聚焦新兴领域监管,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加强对直播电商、社区团购、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研究,探索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网络交易监测力度,建立违法线索智能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锻造过硬监管队伍
加大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重点培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专业人才。优化人员配置,充实基层一线力量,探索“局队合一”“所所联动”等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深化智慧监管应用,提升监管效能水平
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推广移动监管执法,提高现场检查效率。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和精准监管能力。 (五)优化服务发展举措,助力全县经济大局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市场主体培育、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具体安排) 备注:文中“(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部分,需结合贵局实际工作情况补充完善。如需进一步细化某一板块,可随时告知。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树牢底线思维,织密全域安全监管网络
1. 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显著。 纵深推进网络餐饮、假劣肉制品、问题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累计排查各类食品经营主体4680余家次,消除问题隐患2378个,查获假劣肉制品177.36公斤。重点守护“一老一小”群体,检查校园及养老机构食堂186家次,完成“你点我检”抽检178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2509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7.2%、99.34%。圆满完成春节、两会、中高考等6个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实现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零事故”。
2. 药械安全监管持续加力。 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520余家次,责令整改46家。强化特殊药品、疫苗、血液制品等重点品种全链条监管。落实药安封签制度,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26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8例。开展网络售药专项监测,核查处置违规信息23条。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市场主体培育、登记便利化、知识产权、质量品牌、标准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打击传销、广告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
(四)强化消费维权,构建共治共享消费生态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投诉举报处理、ODR机制建设、放心消费创建等方面内容)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行政执法规范化、案卷评查、普法宣传等方面内容)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业务培训、行风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内容)
上半年,我局在信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综合行政执法、网络交易监管、法治建设、市场监管领域消费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六项工作中荣获全省先进集体荣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荣获全市先进集体荣誉。(此处可补充1—2个具体工作亮点案例,如某专项整治成效突出、某创新做法得到推广等)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 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不够彻底,部分经营主体重效益、轻安全,自查自纠流于形式,尤其是小微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整改问题易反弹回潮。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行刑衔接不够顺畅。
(二)新兴领域监管能力滞后。 网络经营、直播电商、新型价格营销、社区团购等新业态违法乱象隐蔽性强、取证难度大,传统监管手段难以有效覆盖,对新问题、新风险的研判预警不够及时。
(三)基层监管力量亟待加强。 系统内复合型、专业化监管人才短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知识产权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占比偏低。基层所人员力量紧张,一人多岗、身兼数职现象普遍,工作负荷大,培训机会少,影响监管效能和队伍稳定性。
(四)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智慧监管平台应用不够深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够充分,非现场监管、大数据分析等现代化手段运用不足,制约监管效能进一步提高。
(一)锚定安全首要职责,推动民生保障再升级
食品安全方面,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强化食品领域隐患排查与“回头看”,抓实网络餐饮、校园及养老食堂、食用农产品监管,确保问题整改率100%。完成全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提高问题发现率和处置率。做好国庆、中秋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保障。
加强对直播电商、社区团购、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研究,探索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网络交易监测力度,建立违法线索智能发现和快速处置机制。强化价格监测预警,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加大基层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重点培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专业人才。优化人员配置,充实基层一线力量,探索“局队合一”“所所联动”等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应用,推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等领域数据归集和业务协同。推广移动监管执法,提高现场检查效率。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和精准监管能力。
(此处可根据实际补充市场主体培育、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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