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问题和困难也能够正视”“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透彻”……发言中,与会人员对张军检察长在报告中坚持问题导向,客观呈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建议。
“张军检察长谈到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偏少,这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万鄂湘副委员长说,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检察监督还存在不少空间,“所以这方面要加强。”
探索拓宽检察公益诉讼范围受到与会人员广泛关注。“虽然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较之过去已有所突破,但对于充分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还有一定差距,5大领域以外的公益侵害案件怎么办?”陈国民、吕世明等委员都建议,扩大受案范围,把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群体利益保护也纳入其中,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和要求。
陈竺副委员长提出,建议下一步将地方政府脱贫攻坚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方面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融资投资造成的金融风险等,也列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范围,为打赢精准脱贫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贡献力量。
如何解决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不平衡、素质能力不适应的问题,与会人员在发言中纷纷“支招”。韩晓武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有关问题的研究,特别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加强对提起公益诉讼的内容、时机、方式等问题的研究,从最高检察机关的角度加强对地方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指导,确保地方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工作在大方向上不出现偏差。
鲜铁可委员特别指出,要加强对相对落后地区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方面的指导。建议通过办培训班、发布指导性案例和指导性意见等方式,提升整体办案质效;通过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扩大办案效果,推动落后地区办案水平提升。李康委员提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和困难更突出一些,建议最高检加强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在培训资源上,适当地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如何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专业化建设,与会人员也是各抒己见。谢广祥委员呼吁建立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团队。针对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广、调查取证难、鉴定评估贵等问题,罗毅委员建议自上而下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库。专家库人员从各行业专家学者中选拔产生,在相关案件办理当中担当“外脑”的角色,协助检察官就证据和事实争议提供科学论证、技术认定和专业意见。
▶ 加强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也引起与会人员的共鸣。
谭耀宗委员说:“报告中提出要加强调查核实权的法律保障,确保检察机关开展有效的调查核实工作,我非常支持这个建议。”陈国民委员说,“公益诉讼调查取证是关键,检察机关只有具有健全的调查取证权,才能实现公益诉讼监督权,目前仅赋予了一般的调查取证权。建议增加检察机关调查取证的强制性保障,及时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协作配合、完善法律制度,很多与会人员从加强顶层设计的角度提出希望。徐绍史委员提出,公益诉讼检察涉及跨部门、跨区域的协调和配合,要继续建立和强化与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协作机制,特别是要与社会组织加强协作。吴玉良委员呼吁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制度。“在配套保障方面,检察机关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作出制度性安排,回应实践需要。对于需要通过完善法律解决的,在充分研究论证后,最高检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提出建议。”吴玉良委员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提供更精准、优质的公益诉讼检察产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这是张军检察长在报告中的庄重承诺,也是与会人员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更高期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