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进行时 | 向人民报告!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刘付勇检察长作检察
3月3日、4日,石屏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付勇向“两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8年,石屏检察院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突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创造性开展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Review and summary of prosecution work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6件147人,审查后批准逮捕72件12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35件217人提起公诉114件175人。办案中注重打击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办理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1件1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件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件4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件2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方案,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恶案件1件3人。先后9次与公安机关、法院就证据收集固定、案件定性等问题进行研讨,向侦查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提纲22条。积极开展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格贯彻落实我县集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相关违法犯罪。全年提起公诉45件68人,其中滥伐林木案36件4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6件22人、盗伐林木案2件2人、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1件1人。注重青少年犯罪预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新途径,有针对性的落实好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要求。开展送法进校园3次,受教育2000余人次,配合庭审进校园开展法庭教育1次。组织开展“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和预防再教育活动,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创新化解矛盾机制,力促息诉罢访。建设服务群众统一窗口,升级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落实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检调对接等办案机制,受理群众来信6件,接待群众来访54件70人次,息诉罢访19件27人。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绿水青山。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5人(红河州首例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在刑事打击的基础上,督促恢复被破坏的林地面积64.35亩,索赔修复生态费用35000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办理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件2件,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依法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2户商户已停业整顿,46户证照公示不全、更新信息不及时的商家进行了下架处理。强化困难群众权益保障,加强司法关怀。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司法政策,不捕1件5人,不诉4件7人,报诉1件1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主动对因刑事犯罪而受困的家庭和弱势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全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发放救助金7万元。围绕精准脱贫退出,圆满完成攻坚任务。认真组织干警深入“挂包帮”联系村,选派2名干警为驻村工作队员,实行院领导、小组长、小分队三个层次分片包干,压实责任,常态化走访,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保证扶贫工作经费的投入,投入资金12万余元,全力帮助联系户脱贫。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开展法治扶贫。第三方评估抽中包村的甲乙己村委会,评估时抽贫困户40户、非贫困户20户,普查两个村民小组,全部达标,圆满完成了2018年脱贫攻坚艰巨任务。
加强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监督立案5件5人,监督撤案5件5人,提前介入侦查活动28件次,纠正漏捕3人,追漏犯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录入案件413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当事人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经审查后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参与法院案件质量评查120件,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送达等情况进行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4件14人,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3件13人,纠正监管活动中违规违法案件6件6人,发现刑事执行违规违法案件5件5人。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书面向县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情况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2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条、程序性信息205条、法律文书110份,接待律师阅卷38人次,通过微信发布信息52期112条、微博265条、今日头条240条、企鹅号220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突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落实,努力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继续推进大部制、员额制、入额院领导办案制等各项改革措施。原有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等5个部。全面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原有37个政法专项编制中划转9个编制8名检察人员到县监察委,同时将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三个部门的职能和办公办案装备一并划转。
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开展党总支和所属支部达标创建工作,县检察院党总支被县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强化教育培训和检察队伍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干部培训180余人次,赴西北政法大学开展素能提升培训,到革命圣地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招录8名合同制书记员,完成4名干警岗位交流工作,部门人员配置进一步科学化。强化检察文化建设和创先争优。连续四届成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被考评为省级示范单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被确定为“进机关”州级示范创建单位、未检工作被红河州人民检察院表彰、获评“全县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保密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石屏县人民检察将始终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123”工作思路,大力弘扬“坚韧不拔、善作善成”的石屏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平安石屏、法治石屏建设,推进检察改革,推进业务建设,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团结带领全体检察人员为推动石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新时代检察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司法为民,在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方面有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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