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之以恒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将县委中心工作作为检之所向。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凝聚“党委中心工作就是检察履职重点”的共识。高标准建设党史、检察史、荣誉展室“三合一”文化阵地,创建“顺心·引领”党建品牌,构建以同心、益心、暖心、真心、匠心为内容的“五心”党小组联动模式,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获评县直模范机关建设标兵单位和党建工作精品示范点。
(二)持之以恒优化营商环境。落实领导干部走访包联企业制度,打造“顺企·同行”服务品牌,强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李某某职务侵占案为企业追赃挽损140万元,相关做法被正义网、《河北法治报》、河北检察微信公众号刊发。办理的某企业违法占地案入选省检察院工作报告,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典型案例”,有关事迹在省市电视台进行展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检察样本。
(三)持之以恒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法定职责,五年来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60件527人,起诉715件91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47人,办理全省首例“自洗钱”犯罪案,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受理来信来访216件,召开公开听证148次,实现涉检越级信访零记录,以自身稳定为全县大局稳定做出贡献。不断深化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诉求当家事、把群众工作当家业的“四家工作法”,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转载刊发。
(四)持之以恒守护生态底色。立足“中国桃乡”地域特色,打造“顺丰·小桃”公益诉讼检察品牌,以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为契机,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56件,发出检察建议89份。办理李某等6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追偿山体修复费用54万余元,推动建立太行山(顺平段)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督促整治私挖盗采太行奇石行政公益诉讼案,提升了人民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对太行山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意识,为实现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做出新贡献。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北法治报》、正义网等刊载。
(五)持之以恒助力乡村振兴。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先后选派12名干警到腰山镇北新兴村开展驻村工作,持续落实各项政策,为村民办实事99件,确保全村无一人返贫致贫。同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办理案件43件,发放救助金42万元,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