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注意!最高法工作报告释放重磅信号!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小憩3分钟就被辞退?法院:违法!虚构病情请假去看演唱会?法院:驳回!
这两个案例,都来自202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一个关乎对劳动者的“强”保护,一个关乎防范权利的滥用。
两个“规制”,划清了职场的法治底线。无论你是职场打工人还是企业管理者,这篇文章都值得你认真读完👇
一、67.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背后的职场焦虑
先看一组数据:2025年,全国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同比增长9.8%。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5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41.2亿元。
67.4万件,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平均每天有超过1800起劳动争议走进法院。劳资关系的摩擦点,正在肉眼可见地增加。
这组数据背后,折射出三个深层问题:
📈经济下行压力传导至劳动关系——企业降本增效的压力,往往最先落在普通劳动者身上。裁员、降薪、严苛考核,成为劳动争议的直接导火索。
🔄灵活用工模式带来新挑战——平台经济、零工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劳动关系认定、工时计算、社保缴纳等问题日益凸显,传统劳动法律制度面临新考验。
⚖️劳动者维权意识显著提升——随着普法深入和信息透明化,越来越多的劳动者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对司法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法工作报告专门针对职场提出了两个“规制”。
二、两个“规制”到底是什么?
所谓“规制”,就是用法治的尺子为职场行为划定边界。此次报告提出的两个“规制”,一左一右,共同守护着劳动关系的平衡。
🔹 规制一: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
核心含义:防止企业利用不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随意辞退员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建立在劳动者“客观不能胜任工作”的基础上,且须经过培训或调岗等法定前置程序。“末位淘汰”直接解雇,没有法律依据。
🔹 规制二: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
核心含义: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的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法律保护的是诚实守信的劳动者,而不是把法律当“摇钱树”的投机者。
两个“规制”,一体两面,落点一致:正当权益严格保护,恶意“碰瓷”必须惩治。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看这两条底线是如何划清的。
三、第一个“规制”:向“不合理考核辞退”说不
“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这起案件被最高法工作报告直接点名。
当事人余某入职某公司任店长,单日从早上9点半工作至晚上10点半,独自承担了门店全部工作。在连续超负荷工作超8小时后,仅仅因为闭眼休息了3分钟,就被公司辞退。
广东法院认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向余某支付工资差额、住房补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共计近5万元。
这起案件的判决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企业不能把绩效考核异化为任性解雇的“挡箭牌”。
⚠️“末位淘汰”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雇必须建立在“客观不能胜任”的基础上,且须经过培训或调岗等前置程序。排名末位就直接解雇?违法!
💡 给打工人的三个实操建议:
- 保留考核证据——每次绩效考核的结果、评分标准、主管评语,建议截图或拍照留存,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
- 拒绝签署“自愿离职”文件——如果公司想用末位淘汰辞退你,却让你签“个人原因辞职”,不要签!一旦签字,赔偿金可能归零。
- 注意仲裁时效——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权益受损后要及时行动,避免因拖延而丧失胜诉权。
四、第二个“规制”:向劳动“碰瓷”亮剑
保护劳动者权益,不等于纵容权利滥用。
最高法工作报告同时明确: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
案例一:“泡病假”去看演唱会 🎤
周某以生病需卧床为由,向公司申请了长期病假。但公司发现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在提出保障条件后,周某仍不返岗,还多次跨省去看演唱会。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被诉,周某要求支付病假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4万余元。法院最终驳回了周某的全部诉求。
案例二:两年告18家公司 ⚖️
罗某,2024年9月入职某保安公司,20天后被辞退,随即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主张诉讼期间工资38万余元。
法院一查:2024年至2025年间,罗某在北京法院共涉及劳动争议类案件24起,告了18家保安类公司。每家公司工作几日至几十日不等,离职后就起诉索赔。
法院:不予支持!
📌司法裁判正在亮出鲜明态度——劳动法保护的是诚实守信的劳动者,而不是把法律当“摇钱树”的投机者。
🔍 司法风向变化的深层逻辑:
前些年,在“倾斜保护劳动者”的司法导向下,个别劳动者利用法律漏洞实施“碰瓷式维权”,甚至形成了灰色产业链。此次最高法明确规制此类行为,标志着司法天平正在回归“平衡保护”的理性轨道——既不让劳动者流血又流泪,也不让企业被恶意诉讼拖垮。这对于构建诚信、健康的劳动关系,具有长远而积极的意义。
五、两个“规制”,一体两面
有人可能会问:既要保护劳动者,又要规制“碰瓷”,这两者矛盾吗?
不矛盾。
一个关乎对劳动者的“强”保护——让每一位诚实劳动的打工人,不必担心因正常休息而被随意辞退。
一个关乎防范权利的滥用——让每一位守法经营的企业主,不必担心被恶意索赔绑架。
两个“规制”,一体两面,落点一致:
✅正当权益,严格保护✅恶意“碰瓷”,必须惩治
法律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 制度设计的底层逻辑: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是矫正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天然的不对等地位。但当劳动者滥用这种“倾斜保护”时,反而会伤害制度的公信力——企业因忌惮“碰瓷”而对招聘更加谨慎,最终受损的是广大普通求职者。最高法两个“规制”的提出,正是为了修复这种制度异化,让劳动法回归“保护诚实劳动者”的初心。
六、这对你我意味着什么?
对打工人来说 👷
- 你的合法休息权不容侵犯——连续工作后短暂休息被辞退?法律站在你这边。
- 你的诚信是最大的护身符——诚实履职,依法维权,法律永远是你的后盾。
- “碰瓷”这条路走不通——虚构病情、故意不签合同、频繁闪辞索赔,法院不会支持。
- 维权要理性,更要专业——遇到纠纷先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因情绪化操作而陷入被动。
对企业来说 🏢
- 绩效考核不能任性——“末位淘汰”直接解雇?违法!必须建立在“客观不能胜任”基础上。
- 基本管理制度要健全——很多小微企业被“碰瓷”,恰恰是因为入职登记、考勤记录、工资表等管理粗放,在仲裁和诉讼中“举证不能”而败诉。花小钱建制度,省大钱防风险。
- 合法处置有底气——遇到虚构病情、消极怠工、故意不签合同等行为,依法解除合同,法院支持你。
- 建议建立“员工关怀-绩效改进-依法解除”三级机制——先沟通关怀,再启动绩效改进计划(PIP),确无改善可能再依法解除,既降低法律风险,也体现企业温度。
写在最后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
67.4万件劳动争议案件的背后,是无数个家庭的生计与期待。
最高法工作报告的两个“规制”,用法治的尺子划清了行为的边界——让正当维权理直气壮,让恶意“碰瓷”寸步难行。
🌱 归根结底,最好的劳动关系,从来不是靠诉讼维系的,而是靠彼此的尊重与诚信。劳动者诚实劳动、企业依法管理,才能共同托举起一个更加公平、更有温度的职场生态。
💬你怎么看最高法的这两个“规制”?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和看法!
编辑|srx
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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