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巴彦淖尔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和《<方案>工作进展情况台账》的要求,旗教育局对标对表,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行为,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明公正行政执法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亮证执法”制度。二是推行联合执法,在与旗文化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的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记录行政执法过程,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及时组织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
二、依法履行教育部门职能
旗教育局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突出依法治理、整体智治、唯实惟先,不断提升我旗教育治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逐步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政务服务教育类事项100%网上可办。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建立马上办、一次办、掌上办、暖心办的“四办”机制,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学校治理数字化转型。二是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编制并对外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相关事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行动态调整。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四是优化法治化管理环境。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及时清理有违公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
教育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及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将法治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旗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印发了《乌拉特后旗学校法治教育规程》、《乌拉特后旗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教育工作要点》,《乌拉特后旗教育局八五普法教育规划》等文件,从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注重教育内容和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法治教育部署,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了较浓厚的氛围。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法典和“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设施建设,努力创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基地或者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经常开展法治进校园、“小手拉大手,法治进家庭”等法治教育文化活动。
今后教育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旗各级党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治教水平和能力。
乌拉特后旗教育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