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 2026-10-16 13:46:40


1月8日下午,王玉砚院长在丹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作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坚强领导和省高院正确指导下,在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担当奉献,改革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5609件,审执结52910件,同比分别上升2.07%和4.11%,结案率为95.52%;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178件,审执结4946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较好履行了新时代法院工作职责使命,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了新贡献。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最高原则
一年来,我们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法院工作政治方向。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法院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引、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工作、辽宁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贯彻实施宪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先后21次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法院重点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检视问题、补齐短板、守正创新,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丹东建设
一年来,我们依法惩治犯罪,营造稳定社会环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977件;其中,市中院审结470件。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间谍犯罪、邪教犯罪,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开展打击“涉枪涉爆”犯罪斗争,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80件,保障丹东社会安宁;依法审结“美酒河”非法传销、刘亦兵票据诈骗等犯罪案件146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结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犯罪案件152件,保护绿水青山。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贯彻扫黑除恶“时度效” [1]要求,在“稳准狠实合”[2]上下功夫,制定工作方案、实施意见7个, “打伞破网” “打财断血”,对黑恶势力掀起强大攻势,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件,判处罪犯75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执行财产刑313.8万元。凤城法院审结卢冠霖等8人黑社会组织犯罪案,群众拍手称快。持续做好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六个延伸”[3]要求,完善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机关协作机制,开展“百日会战”,发出司法建议4件,移送犯罪线索169条,推动“深挖根治”。
坚定不移惩治贪腐。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判处罪犯65人,本溪市原副市长黄力强、铁岭市原副市长孙跃民、大连市人大原控申委主任冯涛、丹东市农科院原院长景希强等被依法惩处。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和行贿、介绍贿赂行为,保持打虎拍蝇高压态势。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规则,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检察机关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回起诉6件,被法院改判无罪1件。贯彻全国人大《决定》 [4],对21名服刑罪犯予以特赦,圆满完成国庆七十周年特赦工作。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三、积极服务保障丹东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我们立足全市大局,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细化出台26项举措,持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由法院牵头或参与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知识产权等七项任务的落实。彰显司法裁判对市场规则的引领作用,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8618件,促进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5],落实技术调查官制度,完善证据审查、损害赔偿、纠纷化解机制,审结侵害“小米” “泸州老窖”商标权、《熊出没》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案件548件,提高恶意侵权赔偿标准,保护创新发展。
服务供给侧改革。健全完善法治化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进结构调整,挽救困境企业,出清“僵尸企业”,妥善审理破产清算、重整案件9件,促进高质量发展。在审理丹东港及关联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中,加强府院联动,坚持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发挥破产重整救治功能,担当作为,创新开展选任管理人、招募投资人、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工作,重整取得实质性成果,推动企业脱困重生,得到省市党委、政府和省高院充分肯定。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意见》12条[6],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及财产属性,依法甄别纠正涉产权冤假错案。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6261件,对违法高息等行为不予保护,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题调研,发布典型案例25个。会同市工商联出台意见,发挥商会调解功能,及时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
服务法治丹东建设。支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换,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审结行政案件1162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57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3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开展“裁执分离” [7]改革,支持国土资源等部门履职履责,千余起违法用地得到依法整治。振兴法院加强环保处罚决定审查,支持行政机关履行环保监管职责,服务环境污染防治保卫战。
四、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一年来,我们积极司法为民,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便快捷化解纠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眼时代发展和群众司法需求,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展“两个一站式”建设 [8],建成总面积6213平方米的“1+6个”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再造,把最好的环境留给群众、最优的服务提供给群众。邀请市妇联、市律协等5家单位开展驻院调解,开通人民调解平台,全面实施“分调裁审” [9],全市法院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22094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68.95%;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7859件,占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6.16%,在最高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71项指标综合考核中名列全省前茅,打造“枫桥经验”丹东样本。
依法保障民生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家事审判工作机制,审结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案件4595件,服判息诉率96.77%。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审结教育、就业、医疗、消费等涉民生案件16948件。积极开展“护薪”行动,制裁恶意欠薪行为,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568万余元。保障诉讼权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35.21万元,司法救助196.91万元。加强涉军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扎实迈进。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认真贯彻《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紧紧围绕十个方面53项任务,落实“五个常态化”[10]工作要求,全年执结案件18312件,执行到位金额16.52亿元,最高法院提出的执行工作“3+1”核心指标[11]全部达标。市委政法委严格实施“解决执行难”综治平安考核,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联合惩戒,累计将8034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拓宽财产查控,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21万余条,冻结存款3.66亿元,查封房产957套,扣押车辆136台,努力实现“一网打尽”。以7类案件 [12]为重点,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行动,罚款4.4万元,拘留320人,以拒执罪判处刑罚6人。强化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执行,完善与减刑、假释工作衔接机制,维护司法权威。全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累计网拍1832次,成交率36.83%,成交额2.2亿元,财产处置更加高效透明。认真整治消极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穷尽执行手段,严格“终本”案件管理,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元宝法院高效工作,执结“时尚新天地”地下商场207件群体系列案件,全部执行款8300余万元已交付233名申请执行人,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大力建设智慧法院。认真落实省高院“一化两中心”建设[13]实施意见,全市法院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2918.7万元,制定工作制度、管理办法40项,整合提升12368智能语音平台,运行移动微法院,上线案件管理、语音转写、类案推送等新系统33个,建设司法大数据管理平台,为干警办公、法官办案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14],建成7个共计1500余平方米的执行指挥中心,深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建成标准化科技法庭71个,试点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科技与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东港法院建立集约送达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重塑送达流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不断推动司法改革落地见效
一年来,我们坚持能动有为,以改革创新推动审判工作。抓牢执法办案主业。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考核,认真落实省高院提升审判质效“1+7”系列文件[15],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和调研督导,形成聚焦审判执行主业、以实绩评价法官的工作导向。全市法院院、庭长办案29435件,占全部结案数的55.63%,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2件,同比提高25.4%,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4天,同比缩短4天,在案件总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审判执行运行态势良性循环。开展“提升审判质效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工作规程,就抗诉、发回改判、信访申诉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下发审判通报、简报26期。宽甸法院强化流程监管,综合运用评查考核结果,以绩效促实效。
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减少内设机构50个,建设符合审判机关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有进有出”的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机制有效落实,全市法院退出员额9人,遴选增补员额法官9人。细化院、庭长审判监督权责清单,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加大审判管理部门、审务督察部门监督检查责任,审判权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不断完善。坚持依法纠错,受理申诉复查案件435件,决定再审74件,依法改判8件。高度重视、积极整治不诚信诉讼行为,出台《关于加强虚假诉讼案件识别、防范、制裁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检察机关会签《关于联合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审判监督和刑事惩治协同发力,专项治理虚假诉讼,依法纠正57件,对5名伪造证据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判处刑罚,维护司法权威。
推动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与监察机关的衔接、协作,全力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会同公安、检察等机关出台《实施办法》,共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和刑事速裁程序不断完善,审结案件854件,80.63%的案件在15天内结案。完成跨域立案[16]改革,远程立案132件,解决了异地诉讼难问题。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依托,健全“一案双查”[17]工作机制。挂牌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审判工作机制,审结环境资源类案件133件,工作建议和审判经验被省高院采纳推广。
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增强公众法治意识,促进犯罪源头预防、矛盾源头化解。推进司法公开,推送流程节点信息11.7万条,庭审直播6906场,裁判文书上网4.61万篇,上好“法治公开课”。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审结环境类、消费性公益诉讼案件5件。陈国辉、侯书圣非法行医、制售假药被判令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向消费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案件减存控增,健全完善院领导接谈处访制度,依法审理扰乱信访秩序案件14件,对19人判处刑罚,进京访同比下降31.5%,圆满完成了建国70周年大庆、 “一带一路”峰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
六、努力打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
一年来,我们严明纪律规范,强化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推进“守初心、解难题、办实事”专项行动,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 “四风”问题。认真开展市委巡察、省高院司法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强化管理年”活动,实施常态化审务督察150次,发布检查通报43期,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责10人,教育引导干警树立5种新风正气,为辽宁法院工作“进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作出不懈努力。振安法院严格管理,得到省高院充分肯定,多次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
突出司法能力培养。落实全省法院“五大”活动[18]计划,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加强对“两高两部”四个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开展执行管理系统暨信息化平台应用培训,线上线下培训37期676人次。开展优秀诉讼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析研判,市中院姜艳艳法官撰写的民事判决书被评选为全国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采取基层法院副院长交流任职、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法院任职、下派驻村帮扶干部等方式锻炼干部27人,全面提升队伍整体司法能力。
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决落实会议决议,全面报告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65名员额法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履职报告,认真接受履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通报年度工作情况。高质量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6件,满意率100%。邀请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视察法院工作、参加庭审观摩、见证执行等51人次,广泛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结抗诉案件62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有10个先进集体和24名先进个人获省市级以上奖励。其中,市中院司法宣传工作被最高法院通报表扬;元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评为省级服务营商环境示范窗口;市中院姜淑晶法官、东港法院王洛宜法官被最高法院表彰。
各位代表,我们深知,全市法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并取得积极成效,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表现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完善;司法能力、审判质量效率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还需要强化工作举措;队伍建设、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与深度应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法院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决定》目标任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两条主线,突出三项重点,抓好四项建设,实现五个提升[19],大力弘扬“干”字精神,为丹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在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推动审判体系审判能力现代化上持续发力,实现新跨越。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自觉地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及全市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理顺内设机构职能,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 “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提升现代化司法能力,着力发挥审判工作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市委部署要求在全市法院落地生根,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要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上持续发力,实现新发展。

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深挖根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综合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打造“分调裁审”新枢纽,大力加强服务集成,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实现更高水平的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强力推动“微法院” “人民法庭工作平台”和“人民法庭信息平台”建设,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

三要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持续发力,实现新突破。

以司法手段促“六稳”,助力 “三大攻坚战”和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深入开展,办好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经验交流现场会,完善工作措施,助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破产重整、金融商事、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等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落到实处。高度重视执行案件源头治理,优化升级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与破产有序衔接,进一步提高执行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

四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法院队伍素质能力上持续发力,实现新作为。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实践锻炼、突出实用实效导向,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弘扬先进,落实保障,做到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初心使命。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下,在省高院指导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勇于担当,加倍努力,为丹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