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检”影】 融水县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速览
- 2026-10-08 09:19:04



聚焦两会
2026年9月21日,在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孙涛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自治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业务,不断推动检察事业取得新进展。五年来,办理各类案件3932件,办案质效持续向好;荣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7项、个人表彰87人次,25件案件获市级以上奖项,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区检察建设先进单位。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持续增强学思想、悟思想、用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77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9次。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二、紧扣中心大局,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一)
守牢平安底线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5人,提起公诉2352人。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575人;重拳打击毒品犯罪,批准逮捕115人、提起公诉137人;严惩盗抢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批准逮捕222人、提起公诉307人;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批准逮捕133人、提起公诉298人;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等不批捕540人、不起诉617人。
(二)
聚焦反腐协同
彰显司法监督威力

依法履行惩治腐败犯罪职能,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0件27人,1件案件获评柳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
(三)
优化法治供给
赋能营商环境建设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6件74人。开展“机关党旗红·服务企业兴”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服务企业工作机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61次。
(四)
强化检察监督
保障国有财产安全

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6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缴入库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耕地占用税等税费1559万余元,收回、盘活闲置土地159亩,促进税费应收尽收,推动用地节约集约。
(五)
聚焦公益履职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与广西九万山、元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等部门联合建立柳州市首个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基地。建立“河长+检察长”生态环境治理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签订《融水苗族自治县生物多样性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融水县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24件396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0件,追偿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1031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固体废物垃圾135吨,复垦被压占、损毁的耕地、林地268亩,放生笼养画眉鸟6000余只,68座水电站依规泄放、公开生态流量。
(六)
做实未检工作
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3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8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32人。压实家庭监护责任,制发督促监护令132份,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创新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形式,精心摄制“向日葵”未检普法短视频19部,以可视化、轻量化方式打通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1件未检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全区典型案例。



三、践行为民司法,纾解民生难题

(一)
抓实信访工作
暖心纾困解难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9人次,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18件。派员入驻县综治中心,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化解。用心用情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为54名救助对象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8.54万元,2件司法救助案件入选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二)
聚焦民生福祉
办好惠民检察
开展“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专项行动,持续督促相关部门更换、维修窨井盖635个(处)。维护民生安全,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7件,督促行政机关查扣、销毁假冒伪劣食品2.17吨;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妇女、农民工等群体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劳务款及工伤保险待遇221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建设、维修母婴室、无障碍卫生间66个,安装、修缮15个养老院的安全抓杆921条,督促行政机关责令企业补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5.9万元,追回农民工工资700万元。加强行刑反向衔接,提出应给予行政处罚检察意见55件。
(三)
赋能乡村振兴
服务基层发展
选派乡村振兴驻村第一书记3名、工作队员6名,抓好联系村防返贫监测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联系村协调解决项目资金50余万元。依法支持595户农户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被拖欠的红薯、罗汉果等货款112万余元。



四、扛稳法治担当,守护司法公平公正

(一)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立案27件、监督撤案31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漏捕22人、纠正漏诉7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提出抗诉并获采纳4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依法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违法行为110件,提出检察建议17件。
(二)
认真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受理民事检察案件506件,经审查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0件,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44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56件,经审查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意见)95件。2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或典型案例;6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或优秀建议。
(三)
认真做好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公益诉讼立案27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08件、民事公益诉讼62件。提出检察建议108件,提起诉讼14件,全部诉讼请求均获判决支持。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1件案件获评全区公益诉讼精品、优秀、典型案例或建议。



五、狠抓从严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参加各类教育培训330场次2425人次,全面提升干警履职尽责综合能力。一体提高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专业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8名干警在上级检察院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或业务能手,13名干警入选全区、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
(二)
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从严从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认真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管,开展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廉政教育25次、谈心谈话261人次、案件质量评查969件。
(三)
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牢固树立“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的理念,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十个一”要求,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系列行动,深化“党建引领·益守苗乡”“检护石榴红”“向日葵”等品牌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荣获柳州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融水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县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等荣誉,“以‘三强三融’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共进”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



六、主动接受监督,深化阳光检务建设

(一)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向县人大报告工作11次,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展检察建议、控告申诉检察等专题视察5次,主动开展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高质效办理3件人大代表建议转化检察建议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95人次。
(二)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理辩护人申请阅卷595人次,申请变更强制措施54人次,要求听取意见98人次,其他事项35人次。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以更强政治自觉铸牢政治忠诚,锚定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提升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效能。
三、以更优检察担当守护民生福祉,厚植检察为农民工作根基。
四、以更大监督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夯实法律监督履职工作成效。
五、以更严要求抓实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来源:融水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