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检察】修水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 2026-10-12 17:15:41




修水县人民检察院
五年工作报告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9773件,31个案例入选上级典型案例,所办案件被《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180余次,获得县级及以上集体荣誉36次、个人荣誉150余人次。
始终坚持政治领航
以更高站位把牢检察工作方向

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检察工作108次。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会204次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筑牢思想理论根基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及专题研讨60次,院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15次。健全“党组领学、支部研学、部门精学、青年促学、干警自学”的五学联动机制,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全体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筑牢党建引领根基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规范。深化“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品牌体系建设,努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培树“山水‘益’色”公益诉讼、“四抓四融”红色资源保护等品牌。其中,“四抓四融”品牌将修水革命老区红色基因融入检察文化,获评全市机关党建创新案例。
围绕发展第一要务
以检察之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2026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161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07人。深化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前介入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监督立案4件,起诉8件52人。强化监检协同,提升反腐质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4件44人,助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融入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促成各类矛盾纠纷化解304件,化解金额3296万元,促进社会内生稳定。
全力营造安商护企法治环境
依法起诉虚假广告、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54件320人。深化相关领域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6件,帮助金融机构挽回损失3143万余元,办案经验先后2次在全省推广。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等界限,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开展涉企交通领域“小过重罚”专项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机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有效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办理的帮助某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办理的某废弃矿山生态修复行政公益诉讼案,最大程度减轻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全力助推一流法治修水建设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不批捕750人,不起诉899人,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来信来访292件,所办信访件“三个回复”均做到了100%。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打击电信诈骗、防范养老诈骗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余次。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融入县域治理大局的重要抓手,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7份,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促进源头治理;就粮食安全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厚植司法为民初心
以暖心履职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23件,发放救助金123.47万元;与市检察院联合办理的“九江黄某华等3人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省级乡村振兴典型案例。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农民工欠薪治理等多个专项监督,督促28家企业增设工资专用账户,2064名建筑工人补录实名制信息;检定电子秤等计量器具3900余件,维护市场公平交易环境;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33个,惠及城乡居民20余万人。探索形成“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该领域行政争议25件,帮助75人撤销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婚姻登记,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予以不起诉;秉持“惩治也是挽救”理念,对犯罪情节严重的未成年人坚决依法起诉。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对监护失职“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80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法律法规普及50余次,就督促整改校园安全隐患等内容生成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12件。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深入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等活动112次,邀请心理咨询讲师进学校开展防性侵教育及校园欺凌等专题讲座35次,覆盖师生超4万人,助力我县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两年下降。
用心守护修水环境资源
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野生动植物、非法采矿等犯罪340件541人。围绕生活污水直排等水污染重点问题,推动行政机关在县政府统筹支持下完成河道清淤127公里,清运碍洪固废垃圾860吨,新增生活污水处理终端35个,配套管网131公里,整改危废处置、医疗废水排放等问题隐患720余个,城区4条内河水质明显提升。开展以“守牢生态安全底线”为主题的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推动复绿矿山、湿地、林地等3800余亩,修复、复垦耕地874亩。针对火烧迹地长期未予修复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以行政手段兜底修复受损公益,复绿火烧迹地1396亩,栽植苗木23万余株,5年增加森林碳汇4000余吨。依托“通平修”跨省协作机制,与湖南平江县检察院协同办理跨省转运尾矿渣案,督促清理尾矿渣1万余吨。
扛起法律监督之责
以高质效办案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监督更加有力
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共批准逮捕1405件2066人,提起公诉2693件4100人。扎实开展侦查活动、审判活动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7件,监督立案62件、撤案17件,纠正漏捕漏诉153人。常态化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对县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21次,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5件,收监执行审查案件24件;开展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专项行动,办理纠正违法案件4件。
民事检察监督更显精准
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278件。办理审判活动监督和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02件,办案经验在全省民事检察调度会上作交流发言,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办理各类民事支持起诉165件,帮助524名困难群众追回人身损害赔偿金等800万余元;某村委会公职监护支持起诉案入选省高法、省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陈某人身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连续三年被《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并入选省检察院《2025年检察印记》。
行政检察监督更趋深化
受理行政检察案件512件。围绕市场主体关切,针对行政处罚消息超期公示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超期公示信息125条。深化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国道G353与省道S510交叉路口改造提升的代表建议转化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投入400余万元实施全面改造升级,改造后交通事故同比大幅下降,群众出行安全感明显提升。做实行刑反向衔接,依法对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358件400人;戴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行刑反向衔接案入选省检察院第三十批参考性案例,被收录于最高检《检察答卷》。
公益诉讼监督更重实效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磋商函、检察建议294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0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件。开展宁红茶保护等特色小专项103个,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等协作机制8个,解决环资、食药等领域公益受损问题3120个,追索惩罚性赔偿金1781万元。创新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工作模式,推动固废处置等20余个行业、领域得到系统治理,9篇调研报告、理论文章获评市级以上优秀调研成果。探索提炼城乡水污染治理等18项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采用推广,在相关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7次。
数字检察监督更赋效能
依托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累计应用模型147个,在劳动者欠薪线索挖掘、司法救助、在押人员违规领取低保等领域成案552件。自主研发的“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监督模型”上架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库,被全国379个检察院运用,先后在全省数字检察监督模型培训班及海南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务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并在国家版权局完成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认证。
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以从严治检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进一步优化班子结构,班子更加年轻化。注重以文铸魂、以乐聚力,组织各类文体活动10次,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举办业务竞赛、观摩评议等各类培训及岗位练兵20次,积极参加上级院培训和线上学习。五年来,涌现出“全省民事检察业务标兵”“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个人。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32件,组织专题警示教育42次。开展党员干警谈心谈话、重要节假日前廉政提醒等活动,落实院领导政治家访制度,举办家庭教育讲座引导干警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将廉政教育扩展到家属面,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自觉真诚接受各界监督
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1次,邀请代表委员等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412人次,办理人民监督员组织监督案件575件。深化检律协作,保障律师阅卷权益,接待律师、提供阅卷服务1031人次。坚持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定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开汇报检察工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一是锚定政治方向,把牢检察工作根本遵循
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全力护航县域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耕主责主业,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四是锤炼过硬队伍,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