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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中院工作报告中的
“泗水元素”
1月18日,在济宁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赵国滨作工作报告。报告中,三次提到了泗水法院。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盘点济宁中院工作报告中的“泗水元素”。
01
亮点一
报告原文
3个集体、6名个人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泗水元素
泗水法院泉林法庭获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泉林法庭位于泗水县泉林镇,是济宁市最东部的基层人民法庭,辖泉林、华村两个乡镇59个行政村,与临沂市平邑县、泰安市新泰市三地毗邻,审理辖区内民商事纠纷案件。近年来,泉林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工作中立足当地乡情、村情,精准把握职能定位,努力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性化解,打造泉乡“枫桥式人民法庭”,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以法治“善为”赋能乡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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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亮点二
泗水法院一篇论文在全国法院第37届学术讨论会中荣获优秀奖。近年来,泗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等平台,扎实开展理论调研,实现调研成果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以研促审”良性循环,让审判理论研究成为破解司法难题的“智力支撑”,助推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03
亮点三
泗水法院创新干警综合、业务部门双向交流机制,激发队伍内生动力。
泗水法院以提升干警综合素养、优化队伍结构为核心,开展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干警双向交流学习,结合部门工作重点、岗位需求及干警个人特长,科学制定交流计划,促进“综合能力+业务素养”双向赋能,并建立全流程跟踪管理机制,将交流学习表现纳入干警考核评价体系和干部选拔任用参考,打造一支“懂业务、善统筹、能攻坚”的复合型法院队伍,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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