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的成功审理,明确了制造毒品罪“主观明知+客观协助”的共犯认定标准,体现了人民法院“打前端、断链条、肃毒害”,坚决遏制毒品来源、严厉惩治毒品犯罪的一贯立场,有力震慑了潜在的违法犯罪分子,助推化工产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直以来,资阳法院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涉毒案件规范化建设,构建“三个着力+三个坚持+三个统筹”为主要内容的“6.27”审判工作机制,案件数量和判决人数实现“三连降”,办结全省首例认定原辅料中间商为共犯的制毒案件,获评川渝法检系统惩治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助力资阳连续3年保持没有国、省禁毒重点整治地区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