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等七个决议
- 2026-09-15 01:14:18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依法履职所做的工作,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普洱实践迈出的坚实步伐和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及2026年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十五五”时期是普洱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八年大发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向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牢记嘱托、勇毅前行,为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普洱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普洱市委关于制定普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提出的“十五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符合普洱实际,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会议要求,“十五五”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一体推进“三大经济”,不断深化绿色经济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生态旅游胜地建设,确保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真抓实干,自我革命、顽强拼搏,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普洱发展新局面而团结奋斗!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普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普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普洱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普洱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普洱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普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普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普洱市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同意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普洱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普洱市202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鸿彬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市委领导下,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的工作安排,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开创发展新局面”的总纲,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边疆民族地区的特色实践,以人大高质量履职助力普洱“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普洱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2日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普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绪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