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存量商品房”是近一两年来房地产领域比较敏感的话题,也是宏观经济中争议较大的措施,究竟属于市场化手段,还是行政干预,一直没有定论。土地爷曾写了《中央经济会议召开 部署明年八项工作 重提收购存量商品房》《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的七个敏感问题》及《收购存量商品房必将写入2026年中央政府工作报告》等文章,预测今年两会期间的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会把此列为稳定房地产的重要抓手。
2026年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探索多渠道盘活存量商品房,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
报告还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快危旧房改造”“有序推动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 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发挥‘保交房’的白名单制度作用,防范债务违约风险”“深入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基础制度和配套政策建设”等一揽子方案。
从稳定市场到制度改革,从风险防范到“好房子”建设,2026年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路径已然清晰,“收购存量商品房”必然成为各级政府稳定房地产的利器,究竟如何布局收购方案成为各级政府2026年重点工作。
2025年3月5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就曾提出要“稳住楼市股市”,“盘活存量用地和商办用房,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在收购主体、价格和用途方面给予城市政府更大自主权”。2025年,有一些地方进行了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具体操作细则探索和试水,也有些地方搭车收回闲置存量土地顺便做了一点收购存量商品房的尝试,总体来看,收购存量商品房还没有形成气候,或者说还没有被大多数政府列入主要工作日程。
2025年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总结2025年经济工作,部署2026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26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坚持守牢底线,积极稳妥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等”。再对比一下2025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对未来五年房地产业的要求是:“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可见在更长的时期,中央要求更着眼于高质量发展、安全生命周期,并未提“收购存量商品房”,可以清晰地看出,“收购存量商品房”是2026年及未来一两年内的短期、精准、高效的稳定房地产业杀手锏。
涉及房地产业的政府、企业及消费市场端,应该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抓住机会,紧盯政策红利期,立足当下,谋划更长远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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