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及区河(湖)长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河(湖)治理与保护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着力实现镇域河(湖)、沟渠、坑塘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现将我镇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向广大群众汇报如下:一年来,我们不断完善守水护水机制,层层压实责任
我镇镇域内共有河道5条,总长20.5公里,分别为州河(一级河道,河长6.5公里)、漳河(二级河道,河长5.5公里)、引漳入州(二级河道,河长3.5公里)、引秃入漳(二级河道,河长2.8公里)、么河(二级河道,河长2.2公里);干渠5条,总长度17.8公里,分别为幸福渠(长度4公里)、幺河分支(长度4.5公里)、四千三渠(长度4.3公里)、红旗引渠(长度3公里)、秃尾巴河(长度2公里),河道干渠总长将近40公里,涉及28个村庄;全镇共有坑塘105个,公示牌147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河(湖)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和绩效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河(湖)长制工作6次,召开镇级河(湖)长联席会议4次,专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河(湖)长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巡查检查、工作督察及定期通报等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强化责任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评星定级挂钩,切实增强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由镇公共管理办牵头,对镇村两级河(湖)长履职情况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对履职不力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格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一年来,我们不断深化整治整改,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提升
一是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将“清四乱”作为河(湖)治理的重点工作,坚持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镇公共管理办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对重点坑塘沟渠进行全面巡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坚决守好自身责任田。2025年以来,河(湖)“清四乱”行动累计清理水面漂浮物约0.2吨,坡岸各类垃圾约30吨,高质量整改区河(湖)长办问题点位70余处,自查点位100余处,河(湖)环境面貌显著改善,水体质量持续提升。
二是攻坚克难整治州河堤岸违规植树问题。针对州河堤岸违规植树这一疑难杂症,镇村河(湖)长主动作为,通过多轮“吹哨”会议明确镇村两级、相关部门及涉事群众各方职责,确立执法主体,凝聚工作合力;多次入户开展政策宣传,讲清法规依据、讲明法律后果、讲透利害关系,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积极配合天津市水政监察支队、北三河管理中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政策宣讲,现场办公、靶向施策,推动此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恢复河道行洪功能、筑牢防洪安全防线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排查,对全镇坑塘、沟渠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排查发现的疑似问题水体,制定“一塘一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镇域内无黑臭水体。
一年来,我们不断筑牢安全底线,确保了河湖事故零发生
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对全镇河(湖)长公示牌开展全面排查更新,全年累计更新公示牌信息5处,确保各级河(湖)长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责任河段等信息准确、内容完整、外观整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排查各类水域警示提示和安全围挡是否完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危险水域增设安全警示牌2处,提醒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远离危险水域。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将防溺水工作纳入日常巡河核心内容,在暑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加大对河道、坑塘等危险水域的巡查频次和密度,及时劝阻戏水、钓鱼等危险行为;健全防溺水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确保突发情况快速响应、妥善处置。全年累计开展防溺水专项巡查80余次,劝阻危险行为20余起,实现溺水事故“零发生”。针对冬季冰面安全,将州河、漳河等主次河道及全镇100余处坑塘全部纳入重点管控清单,实行“分段定责、逐塘到人”,将管护责任精准落实到每一段水域、每一处点位,织密织牢全域河(湖)管护责任网。
三是深化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村村通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提升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防溺水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主题班会、警示教育片、承诺书签名等形式,教育引导学生远离危险水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防溺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我们不断推进宣传教育,营造了全社会共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向群众汇报”机制。按照区河(湖)长办要求,建立河(湖)长定期"向群众汇报"工作机制,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代表大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群众通报河(湖)治理保护情况,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开展多样化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兴武镇大集等人员密集场所,统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湖)长制政策,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增强爱水护水意识,推动形成全民关心、爱护、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镇村两级河(湖)长及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河(湖)管理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业务知识,交流工作经验,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河(湖)长制工作队伍。
下一步,我镇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更大决心、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