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6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6〕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商丘市落实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并明确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分工,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逐项明确重点工作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间。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调度会商、跟踪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对涉及市委部门和市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工作如期推进。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方案于2026年3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并于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向市政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的季度进展情况,12月20日前报告全年落实情况(通过OA系统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确保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纵深推进融入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
(一)突出重点事项攻坚。
1.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完善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制度规则,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商丘市税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丘海关、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市打非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实施规范涉企执法行动,制定“扫码入企”行政检查标准化指引,推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实施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行动,加强招投标市场规范管理。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严格规范招商引资行为,有效整治“内卷式”竞争。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突出建设循环枢纽。
5.建设联通境内外、辐射东中西的物流通道枢纽,加快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持续降低社会物流成本。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建设市场繁荣活跃、商品快速集散的消费商贸枢纽,积极推动豫皖苏浙大宗商品骨干流通走廊建设,加快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推进城乡客货邮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建设特色鲜明、安全韧性的产业链接枢纽,完善产业配套体系,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打非办、市应急管理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突出打造循环支点。
8.打造自由便利、互利共赢的国际投资合作支点,鼓励跨国公司利润再投资,引导优势企业有序“走出去”,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市打非办、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大力拓展内需增长新空间
(四)充分激发消费潜能。
9.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增收计划、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等政策,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责任领导:李若鹏、袁道强、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打非办、市邮政管理局、商丘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商丘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一步完善标准、提高“得补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开展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清理消费领域不合理限制措施,积极发展养老、家政、数字、赛事等消费型产业,培育一批高品质消费名品,增强消费品供需适配性。
责任领导:袁道强、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推广胖东来经验,打造一批带动面广、显示度高的消费新场景。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充分挖掘投资潜力。
13.实施省重点项目完成省定目标,年度投资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打非办、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建成雄商高铁河南段。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15.积极推进内河航运、现代水网体系建设,开工建设豫东水资源配置工程,实施赵口等灌区现代化改造。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外电入豫,优化电网主网架结构,建设智能电网和微电网。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商丘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加快双千兆网络、量子通信等项目建设,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充分释放政策效应。
18.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两重”、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项目按时开工建设,优化专项债券用途管理、提高用于项目建设比重,加快各项资金下达拨付。
责任领导:李若鹏、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落实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责任领导:李若鹏、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打非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加大民间投资支持力度,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设备更新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等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成本。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1.提升“万人助万企”服务专业化水平,增强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创新活力。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打非办、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七)建强先进制造业体系。
22.深度对接国家新一轮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优化重点产业链群培育机制,支持新型电力装备、现代食品等产业进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加快现代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打非办、商丘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4.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建强现代服务业体系。
25.实施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打非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6.一体布局高水平工业设计中心、计量和检验检测中心、认证中心、中试验证基地、共性技术平台,持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加大“险资入豫”“基金入豫”力度,做强创投基金,实施科技金融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新增社会融资规模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李若鹏、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打非办。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8.新培育省级“两业”融合标杆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建强数智赋能体系。
29.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加快国家医疗、农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布局建设人工智能创新生态社区,支持工业、文旅、能源等领域大模型建设,推进人工智能全域全时全行业高水平应用。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0.开展“数据要素×”行动,推进5G-A超宽带网络重要场景深度覆盖,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能”,建设省级数据产业园完成省定目标,新建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完成省定目标,数字经济规模达到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建强科技支撑体系。
31.支持企业全面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完善“揭榜挂帅”机制,在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关键领域实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3.技术合同成交额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4.整合规范省级创新平台。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实施紧缺人才培养支持计划,大力引育高端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机制。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不断厚植崇尚创新、成就创新的沃土。
责任领导:袁道强、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商丘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市科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十一)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37.严守耕地红线,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
责任领导:李翔、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实施百亿斤粮食产能提升工程,推进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和豫东平原200万亩整区域工程化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持续开展农村沟渠连通整治,加快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增强农业气候韧性和适应性。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打非办、市气象局、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提升现代农业能级。
40.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做强先进农机装备制造业,做大农产品加工业,做活城乡商贸流通服务业,做优乡村文化旅游业。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1.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和乡村富民产业链。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科院、市林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2.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商联、市供销社、市打非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健全产业联农带农机制,推进新型经营主体提质增效,严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打非办、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三)提升乡村建设质效。
44.用好“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建成先导区、和美乡村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5.新、改建农村公路、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完成省定目标,提升农村安全饮水、电网供电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李翔、范建勋、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统筹供给,创造乡村优质生活空间。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7.持续推进文明乡风建设行动,提高乡村治理效能。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8.健全常态化帮扶政策体系,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打非办、市残联、市工商联、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十四)强化“一圈两带”联动。
49.提升陇海铁路沿线城市节点功能,建设具有较强实力的先进制造业和城镇聚集带。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0.充分发挥商丘端点城市对内联动、对外开放作用。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促进“四域多点”协同。
51.以生态共建、污染同治为牵引,推动黄河、淮河、海河、长江四大流域内城市协同推进一批绿色转型项目。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以交通互联、产业共兴为重点,推动东北、西北、西南、东南四个片区内城市共同实施一批重大合作事项。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3.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完善大城市周边县城、区域重点县城、专业功能县城、农产品产业化县城、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差异化支持政策,支持永城等有条件的县(市)发展成为中等城市,发展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
54.加强城市智慧化精细化治理,推进城市更新重点工程三年行动,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加快完整社区提质扩面,高效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动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商丘供电公司、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5.深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财政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6.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宿舍、人才房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商丘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市委人才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7.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人民城市。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高水平开放
(十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58.启动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行动,持续推进国企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领域投资力度。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政府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审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9.深入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依法保障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商丘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0.深化产业园区矩阵式改革,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和产业集群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1.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绩效管理全链条机制。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2.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3.深化养老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深化供销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5.深化电力领域改革。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商丘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6.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常态化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努力让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市税务局、市残联、市邮政管理局、商丘海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八)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67.稳步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放能级。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海关、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8.推动中欧(亚)班列拓线扩量。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商丘海关、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
69.实施外贸主体培育工程,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新增有进出口实绩企业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对接。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全面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十九)提质文化遗产保护。
71.加快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河南段),加强遗址保护传承,挖掘二十四节气等非遗时代价值,创新数字化保护利用方式,让更多古韵国风成为时代“顶流审美”。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提速文旅产业融合。
72.擦亮“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文旅品牌,创新“老家河南”文化IP宣传推广,加快建设极具影响力的黄河古都群文化旅游目的地。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3.推进“文旅+百业”“百业+文旅”融合发展,打造一批景区、街区、工业遗产等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4.积极发展电竞潮玩、云演艺云展览、虚拟现实电影、微短剧等新业态,引导规范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商丘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5.加大“引客入豫”力度,让中原大地成为令人向往的“诗与远方”。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一)提升公共文化服务。
76.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人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团市委、市社科联、市文联、商丘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7.深化文化文艺精品打造工程,深入实施传统戏曲振兴、优秀剧本孵化计划,培育“文艺豫军”。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联、商丘广播电视台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8.提升书香河南建设水平,优化“城市书房”等新型文化业态布局。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9.高质量办好老年大学。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0.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创新实施文化惠民活动,让优质文化资源惠及千家万户、点亮美好生活。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加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二十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81.深入实施大气污染治理提质增效行动,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2.严格控制“两高”项目,主城区及周边严控新建、扩建重污染企业和工业园区,推动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推进国省干道穿城路段改建。
责任领导:黄继恒、李翔、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3.全面完成存量煤电项目优化改造,关停淘汰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机组。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4.推动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港口码头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全面启动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网络建设。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三)强化生态保护修复。
85.深化幸福黄河三年行动,“一河一策”加强支流保护治理,建设沿黄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带。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6.常态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7.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多措并举治理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8.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提升工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林业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9.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整改。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四)强化绿色低碳发展。
90.加快钢铁、煤炭、有色等10个传统产业提质升级,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完成省定目标,新培育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1.建成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商丘供电公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2.完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布局,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让生态文明成为人们的行动自觉。
责任领导: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直机关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五)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93.坚持就业优先,开展稳岗扩容提质行动,稳定扩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接续实施乡村振兴村级协理员、万名大学生助企服务专项计划,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成省定目标,职业技能培训完成省定目标,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着力构建就业友好社会。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94.加大“双一流”高校建设和创建支持力度,扩大优质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培养规模。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师范学院等有关单位。
95.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学校升格为职业本科大学。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6.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计划,增加学位供给。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7.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与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8.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办好特殊教育。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9.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完善教育评价体系,努力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00.支持市、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精神卫生、儿科等临床专科建设,提升县级中医院发展水平。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1.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保局、市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2.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设医疗、医保、医药“三医一张网”。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委编办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3.提升爱国卫生运动成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责任领导: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104.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5.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三年提质行动。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6.启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7.深入实施企业年金扩围行动,进一步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8.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动市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十九)更好关爱“一老一小”。
109.加快构建与人口结构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60%以上的县级特困供养机构三级达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0.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农村居家养老和村级互助养老服务,加强养老助餐点建设。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1.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推行长期护理保险。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2.实施早孕关爱、孕育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推行产康一体化服务,落实育儿补贴、生育休假、免费学前教育等政策,推进托幼一体化试点,开展儿童健康“五小”专项行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责任领导: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妇联、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办好十项重点民生实事。
113.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障能力。
(1)全年举办专场招聘会完成省定目标,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开展就业见习完成省定目标,优化提升“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面向高校毕业生大规模开展以就业为导向的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项目化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培训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4.实施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全年针对性加强学校有关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保障完成省定目标,提升校园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5.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料护理能力,全年提升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康复护理能力完成省定目标,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6.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1)对农村适龄妇女、纳入城市低保范围的适龄妇女免费开展一次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全年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完成省定目标。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孕妇免费进行产前诊断,全年全市孕早中期产前筛查覆盖率达到65%、新生儿“两病”筛查率达到95%、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对50—74岁的农村居民和城市低保人群免费开展一次结直肠癌筛查,全年筛查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对具有我市户籍或持有我市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开展康复救助,全年救助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残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医保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全年培训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完成省定目标,分类培训村医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7.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持续完善“一村(格)一警”机制,全年实现警务室新增治安、户政、交警、出入境等高频公安政务服务业务办理功能完成省定目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8.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全年更新住宅老旧电梯完成省定目标,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出行。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9.提升农村道路和客货邮物流配送服务质效。
(1)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改造桥梁、实施安防工程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全面开展客货邮融合发展扩面提质行动,全年新改建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乡镇公共配送服务站、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完成省定目标,年底前基本实现县、乡、具备条件的建制村三级物流节点全覆盖和快递进村服务全覆盖。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0.利用人防工程缓解停车难问题,全年利用公用人防工程新增公共停车位完成省定目标,新增其他人防工程停车位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李翔。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1.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全面排查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基本条件,全年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条件完成省定目标,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助力广大农村学生健康成长。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2.实施心理健康服务提升行动,全年组织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团辅活动完成省定目标,为青少年提供线下个案咨询服务完成省定目标,其中个案咨询覆盖新就业群体青年及其子女完成省定目标,加强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建设,通过省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提供线上咨询服务完成省定目标,切实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充分发挥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作用,全年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等服务完成省定目标。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有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三十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23.全力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加强矿山、危化、消防、建筑施工等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实施“一件事”全链条专项整治。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金融监管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4.严格规范高危项目准入管理。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5.严格执法监管,引导企业提高本质安全能力。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6.加强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建设。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金融监管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7.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智慧化监管水平。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二)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128.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和城乡安全韧性建设。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动办、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9.建强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健全多元化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协同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增强应对和处置严重灾害的能力。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0.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升群众防灾意识、安全意识。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三)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131.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强化债资金全流程全链条管理,完成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持续开展拖欠企业账款专项清理行动,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责任领导:李若鹏、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市打非办、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市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2.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3.推动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大幅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商丘金融监管分局、市打非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商丘市分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十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34.加强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扎实推进“五基四化”。
责任领导:黄继恒、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族宗教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府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团市委、市妇联、市总工会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6.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责任领导:李若鹏。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7.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织密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8.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突出抓好数智动员、新域新质民兵力量,扎实推进征兵工作、人民防空建设,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责任领导:李翔、范建勋。
牵头单位:市国动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