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方案》和《关于报送年度河(湖)长“向群众汇报”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相关要求,杨津庄镇锚定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有能”深度转变的核心目标,切实把“长”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现将全镇2025年度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杨津庄镇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的河道共11条、坑塘386个,实现镇域河湖水体全覆盖、无死角管理。为压实管护责任,全镇共设置镇级河(湖)长14名,严格落实每周巡河1次的工作要求;村级河(湖)长52名,坚持每日巡河1次,确保河湖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镇政府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河(湖)长,各副职领导任镇级河(湖)长,各村“一肩挑”任村级河(湖)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总河长牵头、分级负责、全域覆盖”的责任体系。由镇公共管理办公室负责河道(坑塘)日常检查、督导协调;第三方专业保洁公司与各村村委会共同承担河道(坑塘)清理、日常管护等具体工作;镇综合执法大队对污染河道(坑塘)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罚;镇党建办将河道(坑塘)检查评分结果纳入年底星级村评定考核指标,倒逼镇村两级河(湖)长扛牢管护责任。
村民在河道、坑塘周边发现问题点位后,可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或镇公共管理办公室举报,接报后将立即组织保洁人员赶赴现场清理处置。若发现保洁人员存在不尽职等情况,可向镇公共管理办公室反映,公共管理办公室将联合保洁公司核实情况,视情节对相应保洁人员给予扣除部分工资或辞退等处理。
(一)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河湖环境显著改善。深入推动清河湖专项行动,累计清理河湖堤岸垃圾、水面漂浮物280余吨;健全镇村两级河长责任体系,抓实日常巡查与问题台账销号管理,顺利完成2处坑塘黑臭水体治理效果评估及市区两级验收工作,高效通过市区两级河湖长制年度考核;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办结区级督查点位89处;深化河长制APP规范使用,推动巡河工作数字化、规范化,持续筑牢河湖生态屏障。
(二)市场化机制不断完善,河道清洁常态长效。创新推行河道管护市场化运作模式,将镇域内河道日常管护交由专业保洁公司负责,同时加强对河道沿线村庄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起“专业管护+全域保洁”的河道清洁体系,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三)长效管护机制健全,治理成果有效巩固。在河道重要点位安装漂浮物拦截网,从源头减少水面漂浮物污染;进一步完善河湖管护各项制度,推进河湖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宣传引导广泛深入,护水意识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发放环保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河道保护法律法规、环保常识等,不断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关心河湖、人人守护河湖”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深化常态化整治,持续改善河湖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清河湖专项行动,加强与区综合执法、水利、农业、宣传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各类河湖违法行为;常态化做好河(湖)长公示牌及防溺水提示牌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完好、信息准确。
(二)压实巡河责任,推动履职再提效。进一步督促各级河(湖)长充分履职尽责,严格落实日常巡河检查工作要求,对巡河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推动河(湖)长履职尽责从“到位”向“过硬”转变。
(三)健全督导机制,强化靶向整改。镇公共管理办公室每半月对全镇所有河道(坑塘)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点位及时清理整治;针对重点问题村制定个性化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补齐工作短板。
(四)完善考核机制,倒逼工作落实。进一步优化河(湖)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激励,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较真碰硬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及河湖保护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努力让河更清、湖更美,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