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监督职权,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的关键环节,更是推进法治城区建设的重要抓手。2025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法制工作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常委会部署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秉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扎实推进备案审查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审查质效,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法工委立足法定职责,聚焦审查重点,创新方法、健全机制,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迈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守法定原则,筑牢备案审查工作根基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是备案审查的核心原则,也是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保障。法工委始终将这一原则贯穿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职、务求实效。
一是“有件必备”抓源头,报备意识显著增强。 针对部分报备机关“重制定、轻报备”“重形式、轻质量”的问题,法工委主动加强与区政府、区检察院等报备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报备提醒机制——通过组建“备案审查工作联络群”,实时解答报备流程、材料要求等疑问;每月电话沟通跟进报备进度;对首次报备单位(如区检察院)上门指导,明确报备范围(包括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等)、时限(自文件发布之日起30日内)、格式(统一封面、目录及制定说明模板)和材料要求(需附制定依据、征求意见情况等)。全年共接收报备机关报送的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区政府3件(涉及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区人民检察院1件(为首次报备,内容为公益诉讼工作规范),报备机关法治意识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应报尽报、及时报备、材料齐全”。
二是“有备必审”抓质量,审查全面深入。 坚持以合法性审查为核心,统筹兼顾合理性、规范性和政治性审查,对每件报备文件逐字逐句研读、逐条逐项分析。重点审查四方面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是否与上位法、规章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抵触;是否存在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年通过主动审查、联合审查等方式完成4件文件的审查,其中3件符合要求、予以备案通过,1件存在不适当情形(具体为某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企业行政处罚的条款与上位法“过罚相当”原则冲突)。
三是“有错必纠”抓整改,维护法制统一。 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工委分类梳理、精准提出意见,坚决督促整改。针对存在不适当情形的文件,及时与制定机关(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详细说明问题依据(如引用上位法具体条款、对比中央政策要求),提出“修改处罚幅度”“删除不合理限制条款”等具体建议,指导其自行纠正。通过强化纠错刚性,既防范了规范性文件违法违规风险,又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如该企业行政处罚条款修改后,避免了中小企业因轻微违规承受过重处罚)。
(二)创新审查模式,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针对审查力量不足、专业难度大等问题,法工委探索建立“预审+正审”双环节审查机制,实现审查工作层层把关、精准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