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安排,县委巡察组于近期对XX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深刻的“政治体检”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契机,积极准备、主动配合、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XX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为目标,统筹推进市容秩序管控、环境卫生整治、违法建设治理、综合执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全县城市管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实现稳步提升。
在党的建设方面,局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逐步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巩固。在队伍建设方面,持续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队伍精神面貌和作风形象有所改观。在业务工作方面,围绕市容环境“脏乱差”、违法建设“硬骨头”、渣土运输“抛洒滴漏”等顽疾开展攻坚。2025年,全局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XX起,拆除违法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数字化城管案件结案率达到XX%,市政设施完好率和环卫保洁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为全县成功创建(如:省级文明城市)贡献了城管力量。
与此同时,对照县委巡察组的高标准严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城市环境的新期待,局党组清醒地认识到,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规范执法廉洁从政、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差距和问题,需要深刻反思、坚决整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差距
局党组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上还不够深入,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工作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有时存在偏差,存在以业务会代替学习会、以工作部署代替理论研讨的现象。对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即70%服务、20%管理、10%执法)的理解停留在表面,未能真正转化为推动执法方式转变的内在动力。
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落差。在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与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机制不够顺畅,存在多头管理、信息壁垒问题,导致部分职能“接不住”“管不好”,如对餐饮油烟扰民、噪音污染等问题的处置效率不高。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对涉城管网络舆情的敏感性不强,面对网络炒作“城管打人”“暴力执法”等负面信息时,往往处于被动应对状态,主动发声、舆论引导的能力不足,官方新媒体账号内容单一,与网民的互动沟通不够。
四、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盲区。对户外广告招牌、垃圾中转站、环卫车辆、市政设施的安全监管不够到位,部分区域存在“带病运行”隐患。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不够,零星工程、小散作业的安全监管存在疏漏。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存在隐患
城管执法工作直面基层矛盾,在行使自由裁量权和日常管理中,仍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和作风问题。
一、“选择性执法”和“弹性执法”现象依然存在。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管理中,存在“看人下菜碟”现象,对关系户、熟人网开一面,对普通商贩则严管重罚;在查处违法建设中,存在“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的倾向,群众对此反映较为强烈。
二、执法不规范、不文明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现场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暂扣物品不登记、执法记录仪“选择性”开启甚至事后补录的情况。个别协管人员(辅助人员)素质不高,着装不整、举止粗鲁,甚至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严重损害城管队伍形象。
三、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风险较高。在渣土运输审批、建筑垃圾处置、户外广告设置、临时摊点安排等环节,存在廉政风险点。个别干部职工存在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四、财务管理与物资管理不够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不够严格,部分报销凭证手续不全。罚没物品、暂扣物品管理混乱,登记造册不完整,处置程序不规范,存在流失或私自处理的风险。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突出问题
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干部队伍担当精神和执行力有待加强。
一、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部分基层中队(所)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不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员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隔靴搔痒”,对暴露出的深层次矛盾不敢触及,以工作建议代替思想交锋。
三、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面对拆违控违、市容整治等“硬骨头”,部分干部存在畏难情绪,怕担责任、怕惹麻烦,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躺平”心态。在工作落实中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
四、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对干部职工的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个别人员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虽已处理,但警示教育效果不彰,同类问题仍有发生风险。
(四)上轮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存在不足
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存在“重整改、轻长效”的现象,未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一、整改存在“走过场”倾向。对个别反复出现的问题(如占道经营反弹、违建巡查不彻底等),整改措施停留在表面,未能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管控机制,导致问题屡禁不止、反弹回潮。
二、整改台账管理不规范。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部分整改任务分解不够细致,销号管理不严格,存在材料整改、纸面整改的现象。
三、成果运用不充分。未能将巡察整改成果与干部考核评价、日常监督有机结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缺乏系统性研判,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滞后。
三、原因剖析
上述问题的产生,根源在于:
一、政治站位不够高。对城市管理工作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中的定位把握不准,仍然习惯于把城管工作简单理解为“赶摊子、拆房子”,对“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深刻内涵领悟不深,导致工作出发点有时偏离群众路线。
二、责任落实不够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依然存在。对基层中队的日常监督和风险防控抓得不紧,监督执纪问责偏宽偏软。
三、执法理念存在偏差。受传统管理思维影响较深,服务意识、法治意识滞后于现代城市治理要求,对“严格执法”与“柔性服务”的辩证关系把握不准,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还未彻底根除。
四、制度建设存在短板。针对城市管理领域廉政风险高发环节的制度笼子扎得不够紧密,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内部审计和风险排查流于形式。
四、整改措施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局党组将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抓铁有痕的劲头,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拆违难”“管理难”的思路举措。
二、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对接住建、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打破信息壁垒,形成城市治理合力。
三、增强意识形态和舆情应对能力,提升“两微一端”宣传质效,讲好城管故事,构建和谐执法环境。
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开展户外广告、环卫设施、在建工地全覆盖排查整治,确保风险隐患动态清零。
(二)聚焦正风肃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以及利用审批权、处罚权搞权力寻租等行为。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加强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规范财务管理,严格“三公经费”支出,完善罚没物资和暂扣物品管理制度,堵塞廉政漏洞。
四、加强对协管人员(辅助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入口关,强化岗前培训和日常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
(三)夯实基层基础,锻造过硬城管铁军
一、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党支部建在执法中队上,打造一批“城管先锋”党建品牌。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热情。
四、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查处酒驾醉驾、违规经商等违纪违法行为,净化队伍政治生态。
(四)狠抓整改落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坚持举一反三,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修订完善《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规章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三、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同志们,此次巡察既是对我们工作的有力监督,更是对我们履职的鞭策鼓励。局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虚心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指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强大动力,为奋力谱写XX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城管力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