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基调: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 2.货币政策:灵活高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降准降息等、数量型政策与结构性政策并用),保持流动性充裕。 3.政策协同:加强财政、金融、就业、产业等政策协同,深入挖掘政策结合点,创新实施工具,持续放大“组合拳”效应。 4.传导机制: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向重点领域(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 | 在货币政策中纳入“稳增长+稳物价”的显性目标,强调相机抉择。强调精准、大规模的结构性政策,实现从“托市”到“扩内需+科创”的结构性支持转型;更加强调对科创企业、轻资产企业的融资支持,更偏向“稳成本”。安排部署了多项新型工具。 从法律视角看,货币政策目标的综合考量,也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法定职责。政策协同与具体措施的落实,遵循《预算法》等法律制度,在法治化框架下实现财政与金融协同。 |
1.着力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推动消费持续增长 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组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扩大内需。 扩大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领域,提高贴息上限,延长实施期限。 发行8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2.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数字金融与科技金融 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 高效用好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政府投资基金要带头做好耐心资本,推动更多初创企业加快成长为科技领军企业。 普惠金融 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加强“两重”项目建设,加快设备更新资金拨付使用,设备购置投资增长11.8%,设立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重点项目资本金。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 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作用,加强创业支持引导。 实施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 养老金融 完善老年用品产品、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支持政策。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从政策倡导向制度供给转型,资本市场建设更加注重常态化改革,强化资本市场的长期资本属性;强调制度性、机制性建设,向投融资协调转型,有助于提升市场信心和长期投资生态建设。促消费长效机制,提出落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具体措施,加大科创企业与企业数智化转型支持力度,金融支持更加注重对重要战略、重点领域与民生的支持。 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将突破传统担保制度,完善社会保险制度。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充本质是政府与金融机构的风险共担方式。“绿色通道”将简化实施程序,可以保障科创企业、老年人等不同群体在金融市场中的准入公平。 对于资本市场改革,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需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的法治保障,拓展创投基金退出渠道;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
1.将金融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保障,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2.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挥“保交房”的白名单制度作用;深入推进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基础制度和配套政策建设。 3.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4.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充实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多渠道加大资本补充力度,稳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提高风险源头防控能力。 5.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 强调金融安全的重要性,引导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发展,推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金融风险处置、资金安排与责任体系化。 金融安全列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需健全金融稳定保障法律制度。金融风险处置的市场化、法治化,亟需完善金融机构破产配套制度。监测预警与早期纠正机制将提升金融监管与风险处置效率,遏制金融风险扩散势头。优化债务重组办法,意味着地方债务风险化解更注重尊重契约精神和市场法则,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 |
1.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 2.拟发行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 3.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自审自发试点。 | 中小金融机构改革以风险处置为主转向为“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强调财政金融政策协同。一方面,要以法治手段规范金融机构竞争;另一方面,要强化预算约束,以法治规范国有大型银行资本补充机制,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