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要求,要清醒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逐条对标找差距,逐项对表补短板,从严、从实、从细做好安全监察执法各项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四大”活动落实工作,以严执法为根本,推进监察执法取得实效。要坚持严格执法,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监察活动,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大曝光”活动。
二是切实抓好事故查处监督工作,以严打击为手段,强化事故追责警示作用。要进一步严肃事故查处,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探索完善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安全诚信日常督导工作。
三是切实抓好重大灾害治理工作,以严预防为宗旨,加大隐患查处问责力度。要用好安全体检成果,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进行水、火、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
四是切实抓好行政许可审查工作,以严管理为保障,确保守住安全准入关口。要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坚持“逢发必查、逢延必查”。要严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把住审查、竣工验收监督核查关,既要审查硬件、还要审查软件,防止灾害严重、不符合整合标准的矿井低水平重复改造建设。
五是切实抓好煤矿基础建设工作,以严指导为举措,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要积极推动《黑龙江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办法》落地见效,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加强学习宣贯,提升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水平。加强对煤矿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基础建设的指导服务,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关于减少井下作业人数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定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