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大领导关于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差异化原则贯穿落实到公务员考核、综合考核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考核工作质效,激励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分层分类,科学设置差异化内容指标
注重区分领域特征、类别特质、个体特点,差异化研究制定考核指标体系。
一是坚持分领域与分类型相结合。全市遴选部分单位作为联系点、示范点,探索建立分条线分层级的公务员差异化考核评价制度。公务员考核按照岗位职能、工作性质等,将考核对象分为班子成员、中层和一般干部等层级,以及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专业技术、窗口服务等类别。统筹实施综合考核和若干专项考核,形成“1+N”市级层面考核制度。综合考核按市直部门、县(市、区)、市属国企、高校、开发区等5个领域分类实施,并按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进一步细分考核对象类型,县(市、区)分3类考核;非山区海岛县和山区海岛县分为2个类别,把同一量级的“选手”放在一起考。
二是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综合考核统一设置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共性指标,差异化设置个性指标,如经济大市大县注重考核经济社会综合质效,小体量地方注重考核增量,山区海岛县突出考核以富民为核心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同时贯通衔接组织绩效与个人绩效,将综合考核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单位每名公务员,设置政治表现、岗位适配等共性指标和服务中心、协同担当、创优贡献等个性指标,确保“人人身上有责任”。
三是坚持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对部门设置争先创优、向上争取等综合考核加分项和重大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扣分项,并将政治素质、表彰奖励、经验推广等纳入公务员个人考核正面清单,将工作失责、通报批评、违法违纪等纳入负面清单,更好发挥激励约束作用。
二、聚焦精准识别,改进优化差异化评价方式
落实党中央减负要求,打破传统考核范式,创新方式方法,着力实现精简高效。
一是变“过度留痕”为“无感考核”。建设运行公务员考核信息系统和综合考核数字化平台,全流程线上运行考核工作,实现考核数据共享互通、过程动态管理、结果精准区分。如全市法院系统公务员考核数据95%以上因人因事自动提取,最大限度提升考核效率。
二是变“重绩轻人”为“人事贯通”。注重考人与考事精准关联,开展综合考核指标分析、趋势分析,既看显绩成色,又看潜绩后劲。深化“指标到人、实绩分解”机制,聚焦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先行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战略开展专项考核,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党政班子成员形成一人一张考核评价清单,结合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一报告两评议等情况,研究提出年度表现优秀的班子和干部名单,防止“帽子一起戴、板子一起挨”。
三是变“就考抓考”为“督考联动”。建立公务员差异化考核基层监测点、综合考核基层监测点,健全考核工作日常监测机制,关联运用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民生实事督查等各类日常性专项督查结果,不搞大规模集中性年终实地督查,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三、坚持奖优罚劣,充分发挥差异化激励效应
强化考核结果差异化运用,与评优评先、绩效奖励、职务职级晋升等相挂钩,体现奖优罚劣鲜明导向。
一是注重以考评优。全市综合考核根据得分情况评定四个等次,对获年度第一等次的单位,市委在“新春第一会”上通报表扬,并核增5%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二是注重以考定奖。对市直机关综合考核第一、第二等次单位,年度考核奖人均水平分别上浮一定额度。同时,在年度考核奖内部分配中,对平时考核获“好”等次的公务员给予适当倾斜;各县(市、区)、乡镇在运用倾斜待遇总量政策时,也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差异化分配。
三是注重以考促用。对获全市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优秀年轻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年度提拔的市管干部中,有近一半来自上年度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单位。建立健全职级晋升正负面清单,对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务员,暂缓晋升或不予晋升,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