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刑事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着力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共监督立案2件、监督撤案13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针对侦查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2件次。强化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矿山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份,推动源头治理。
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监督,着力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1件,采纳4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5件,全部采纳;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3件,全部采纳。办理的杜某等人与工商银行桐柏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申请监督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参考性案例,该案再审检察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2025年全省十大优秀再审法律文书”。
以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5件均获采纳。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均获采纳。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决定不起诉但需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依法提出检察意见32份,移送行政机关处理35人,均已作出行政处罚,采纳率100%。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实现零的突破,行政检察监督格局进一步健全。
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5件。落实最高检部署的“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督促保护2家医院月子中心、4个学校校园食品、3个乡镇农村供水安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化对军人军属权益、红色文物保护,督促相关单位对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及时兑现奖金及荣誉牌匾,对回龙乡新四军医院旧址进行翻新保护等。积极开展加油站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促追回漏税1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