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传染病监测预警的重要渠道之一。根据《青海省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和处置工作方案(试行)》要求,玉树州已全面启动传染病疫情线索公众报告工作,旨在进一步织密全州传染病监测预警网络,构建“人人参与、群防群控”的防控格局。
即日起,玉树州公众可通过12320卫生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疾控机构热线电话以及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小程序等渠道报告传染病疫情线索。全州各级疾控机构将建立完善疫情线索接收、核实调查和处置等环节的工作机制,做到运转高效、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
一、哪些情形需要报告?
方案明确了五类需要重点关注的传染病疫情线索:
1.动物接触后出现症状:身边人群与家禽、家畜等动物密切接触后,出现较多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或死亡现象;
2.鼠疫相关线索:身边人群与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接触后,出现发热、淋巴结肿大、咳嗽等疑似鼠疫临床症状;周边地区发现病(死)旱獭、其他病(死)鼠疫宿主动物死亡;
3.疫区返回后出现症状:身边人群从疫情高发国家/地区、野外旅游、野外工作/活动返回后,出现发热、出疹、脑炎脑膜炎等疑似传染病症状;
4.群体性疑似症状:身边人群短期内出现较多发热、咳嗽、出疹、呕吐、腹泻等疑似传染病症状的患者;
5.不明原因重症:身边人群出现原因不明的高热急死病人,或出现可能具有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或聚集性疫情。
二、如何报告?
报告渠道包括:
12320卫生热线(全省统一)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各级疾控机构热线电话(详见附件)
三、报告后如何处置?
玉树州将严格执行闭环处置流程:
1.信息收集:各级渠道做好线索记录和登记,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2.线索分发:州疾控中心在收到线索后24小时内分发至相关县(市)疾控机构;
3.线索核实:属地疾控机构在接到线索后24小时内开展核实工作;
4.结果反馈:处置结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处置结果反馈至线索报告人。
对于核实的聚集性疫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应急处置;涉及教育、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的疫情线索,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协同处置。
四、注意事项
1.如实报告:不得故意编造、传播虚假疫情信息,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保护隐私:报告时无需透露无关个人信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报告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3.配合调查:如线索涉及本人或密切接触者,请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防控措施
五、人人参与,共筑防线
方案特别鼓励药店员工、教育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出租车司机、外卖快递人员等重点人群积极提供线索,形成“人人参与、有效动员、群防群控、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玉树州将切实加强疫情线索数据管理,禁止泄露报告人相关信息,确保疫情数据安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发现疫情线索,请立即拨打12320或当地疾控热线报告!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共同守护健康玉树!
附件:玉树州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玉树州各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
单位 | 电话 |
玉树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976-5969978 |
玉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976-8810574 |
称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5297069799 |
囊谦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976-8871012 |
杂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5597618581 |
治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976-8891021 |
曲麻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176097660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