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执法局3月工作总结暨4月工作安排
- 2026-10-18 07:52:00

01
3月工作总结
(一)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项目。确定凤凰街道片区作为垃圾分类试点区域,在凤凰办事处(经开区)设置大型垃圾分类宣传广告20幅,在湿地公园一期设置垃圾分类大型广告6处;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2次。行政审批局、柔刚写字楼、住建局等单位按要求投放两分类、三分类和四分类果皮箱,投放率达30%;制订水木青华、国贸春天等6个示范小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二)联合开展居民小区环境整治。贯彻落实区委吴军书记指示精神,与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街道联合开展小区电动车辆无序停放和充电设施乱象专项整治,规范电动车辆乱停放200余起,清理私拉乱接充电线行为70余处。
(三)推动垃圾中转站环保验收。开展垃圾中转站环保验收询价,与柔刚公司、国资局、环保局、高新区住建交运局等对接资金来源,筹备区级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环保验收和移交管理相关工作。
(四)保障市区重大活动环境整治。保障全市农业农村现场会、遂宁市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川渝跨界河流联防联治、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县、一季度经济工作“开门红”督查、全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安居区植树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迎检线路沿途风貌环境整治。
(五)做好凤凰栖公园开园管理。保障市组织部春季游园活动,区总工会“缘定安居·只为遇见”青年联谊会,各学校春季游园、户外拓展等活动园区秩序。
(六)加强违法建设治理。下发执法文书10余份,依法拆除违法建设3户,面积80余㎡。拆除外置式防护栏12处,面积147.214㎡。
(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监管。督促城区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1户,督促20余户开启油烟净化设施,6户清掏油污沉淀池。检查在建工地22家,建筑运输车辆20余辆,查处带泥上路2起,未覆盖1起。劝离琼江湿地公园沿岸违规垂钓群众30余人。
(八)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乱停乱放规范劝导。规范城区跨店经营、出摊经营、占道经营2000余处,烧烤夜市30余次,非机动车停放秩序1600余次。督促共享单车公司施划停车标线300余处。清除“牛皮癣”2000余处,拆除破损店招、户外广告、横幅50余处。
(九)做好市政日常管理维护。维修更换松动损坏雨污水检查井盖、雨水篦子55个,疏通安居大道堵塞雨水篦子1处。维修耗损不亮路灯95余盏,更换幸福街(LED)灯罩1套、金龟村箱变2个,开挖整治线路故障5处。
(十)做好绿化服务外包项目日常考核。按照合同对管护公司进行考核,督促管护公司做好疫情防控,每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准备疫情防控物资。完成经开区、老城区乔木及灌木刷白、防寒、修枝、整形、除杂草。补栽兴贸路广场裸露麦冬20㎡。
(十一)做好凤舞琼花公园日常管理及监督考核。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公园环卫、绿化养护、安全、市政巡查、疫情防控、森林防火等工作。维修更换路灯51盏、公共设施设备8处。增设温馨提示牌10块,修复标志、标牌、宣传牌30余处及鸟林池旁洒水喷头6处等。
02
4月重点工作计划
(一)推进“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作风整治活动,整治城管队伍队容风纪、效能纪律。
(二)启动区综合执法局党史国史教育学习活动。
(三)做好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管理维修、琼江湿地公园管理、服务外包公司考核等相关工作。
(四)做好凤舞琼花、琼江湿地公园日常管理工作。
(五)配合区住建局做好琼江河安居城区段污水直排整改工作。
(六)做好城区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整治。联合交警部门加大城区非机动车辆的规范整治力度。
(六)持续推进七大提升整治。加强市容市貌常规治理,对湿地公园违规垂钓、凤凰栖占道游商进行管控。
(七)推进城区违法建设及防护栏拆改。持续对三合碑廉租房防护栏进行拆改。
(八)加强在建工地日常监管。督促在建工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
(九)做好城区日常清扫保洁和扬尘治理。加大城区清扫保洁、扬尘治理,组织开展环卫工人、驾驶员安全作业培训。
(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督促其他公共机构加大分类果皮箱投放力度,打造国贸春天示范小区,加强宣传引导。
(十一)持续推进餐厨垃圾整治,加强餐饮单位宣传引导,督促公司做好试运行。
(十二)指导遂宁川能环卫公司做好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
来源: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编辑:衡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