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夺取“双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邗江法院闻令而动、全力以赴阻击疫情。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挂钩村、社区、企业26个,深入一线参与志愿服务3500余人次。全面开展线上诉讼、远程开庭、在线调解等工作,创新采用远程摇号鉴定、线上司法确认等举措,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依法从快审结程某某虚假售卖口罩、额温枪诈骗案等涉疫情案件35件,全力护航疫情防控大局。制定出台科学应对疫情十条措施,以实际举措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解除某农产品公司名下银行账户325万元冻结,保障疫情期间农副产品供应。部署开展“金秋亮剑”、服务“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3次,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决胜扫黑除恶攻坚战。严格落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十百千万”行动要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统筹推进“深挖根治”和“长效常治”,坚决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并审结涉九类罪名案件246件659人。审结中央督导组督办案件9件,依法审理董某、魏某、翟某某等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8件涉恶案件按时全部清结,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3人,重刑率24.63%。开展“打财断血”“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25次,执结涉财产刑执行案件41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聚焦基层社会治理,摸排107条违法犯罪线索移送侦查,发出司法建议6份,帮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任务,着力提升执行合同质效,依法促进市场交易,审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2653件,执行到位金额1.91亿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积极推广运用破产案件管理系统,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流程节点监控,准确适用重整、和解程序,审结破产案件26件。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考核制度,创新举措以竞价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与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企业破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序推进跃进通达客车、中江混凝土等公司破产重整。深入潍柴亚星、金威环保科技等区内重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13次,为邗江港澳台侨企业服务联盟、金泉旅游用品公司等单位、企业开展法治讲座5次。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突出防范因金融不良债权、P2P“爆雷”引发的风险,维护辖区金融安全。优化“企业家商事调解中心”和新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机制建设,审结金融类民商案件935件,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债权3.2亿元。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8件84人,李某某等28人搭建虚假平台引诱投资诈骗案入选江苏法院电信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加强“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严格执行民间借贷“必问必查”,一审裁定驳回起诉、移送公安机关22件,对作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的巫某某等2名当事人罚款6000元。强化“套路贷”虚假诉讼立案甄别和风险提示告知,建立51名职业放贷人名录,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诚信诉讼,民间借贷案件收案1329件,同比下降1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