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9日)
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托。市人大常委会将民事案件执行工作列入本年度监督重点,精准切中民生关切与司法痛点。
全市法检两院民事执行工作成效显著,整体质效位居全省前列,多项经验获省级推广交流,典型案例荣获省级以上表彰,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质性兑现,进一步树立了司法公信与权威。在此,向全市法检两院的辛勤付出与担当作为致以充分肯定。
国际顶级期刊《自然·医学》发表的牛津大学研究成果显示,在影响人类寿命的核心因素中,社会经济地位排名第二。这一发现深刻揭示了经济保障对个体生存质量的基础性作用,也凸显了胜诉判决执行到位对于权利人生活重建与尊严恢复的现实意义。
昌江法院办理的但某高空坠物损害赔偿案,具有典型示范价值。诉讼期间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案件经一审、二审胜诉后进入执行程序,案外人以“对执行款享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提出执行异议。昌江法院与市中院依法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建设工程款受偿,裁定驳回异议,近200万元赔偿款全额执行到位,切实保障了但某的康复与基本生存需求,但某从原来的生不如死转为眉开眼笑,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申请执行人反映被执行人未被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高消费措施。市检察院了解情况后指定浮梁检察院监督,浮梁检察院及时进行监督,法院当日即完成整改并落实执行措施,当事人给予高度认可,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刚性与执行响应的效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民事执行工作中仍存在短板:如“执转破”案件数量偏少(执行案件42915件,移送破产审查110件),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偏少(监督案件266件)等,制约了胜诉权益的全面实现,也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提高“执转破”案件。完善执行不能案件的科学甄别与动态筛查机制,加大符合条件案件的移送力度,实现“办一案、清一批、治一域”,通过破产程序依法清理“僵尸企业”,推动执行案件实质化解,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加大执行监督力度。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民事执行监督职责,聚焦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扩大监督覆盖面,提升监督精准度,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执行权规范运行,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