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两会丨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 2026-10-10 19: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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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4日,在隆林各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秋莹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自治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案件2664件,获得自治区典型案例6件。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30项,获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36人次。
一
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学习教育,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12期。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向上级检察院和自治县党委、自治县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90余次。
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的“红韵润隆林五色筑检魂”党建品牌获自治县机关党建创新典型案例。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专题听取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0次。加强检察新闻宣传阵地管理,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
维护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隆林建设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惩治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661件661人。加大对盗窃、诈骗、抢夺等侵财犯罪打击力度,起诉165件340人,深入推进禁毒斗争,起诉17件65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件12人。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安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29件237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15件18人(经报请百色市人民检察院后异地管辖1件1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24件2177人。严厉打击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涉边犯罪,起诉43件87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堵漏建制,五年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30份。
三
服务中心大局,以法治力量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倾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假冒商标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起诉8件13人,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法治宣传引导,走访企业10次,开展普法宣传3次。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1件75人,发放救助金124.92万余元。先后选派10名干警驻村,投入帮扶资金27.57万余元。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助力乡风文明建设。
全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严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起诉94件197人。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6件,督促修复耕地、林地253.66亩。持续做好万峰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361.6亩。深入开展涉重金属污染环境和非法采矿类公益诉讼工作,起诉3件,诉请被告承担矿产资源损失及生态修复费用62.57万元。
四
坚持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用心保护未成年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73件106人,起诉77件104人。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16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0余次。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45人,发放救助金78.42万元。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先后获得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多项荣誉。
维护群众切身权益。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6件10人,办理的杨某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支持农民工起诉24件,追回欠薪25.49万元。
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五年来,收到群众来信来访257件,院领导首次接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53件。推动黄某辉信访案件实质性化解,该案获评广西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五
深耕主责主业,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12件17人、撤案15件22人,纠正漏捕16人,纠正遗漏同案犯7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87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2件,上级院支持12件。
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6件。开展“违法终本”专项监督,督促法院恢复执行4件,涉及金额5920.5万元。提请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王某国、岑某发等人虚假诉讼案,涉案金额达3110.51万元,获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办理的隆林某大酒店民事执行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破产程序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91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化解一起长达20余年的土地权属争议。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恢复非法占用林地、耕地面积6352.2平方米。全力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理的吴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相对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案,被评为广西检察机关行政检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3件。督促治理英烈纪念设施22处、推动清理涉重金属固体废物4629.35吨。办理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1件,诉请被告赔偿各类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33.29万元,均获法院判决支持。
六
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开展警示教育37次,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共记录填报172件。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线下培训300余人次、线上培训900余人次。先后组织14名干警参加检察业务竞赛6场次,8名干警荣获优秀公诉人等称号,3名干警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人才库等各类人才库。
做实“三个管理”和检察改革。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加强宏观业务质效分析,撰写业务质效分析报告4份。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次,评查案件748件。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办案935件。
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18次。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全面推行“应听证尽听证”,举办检察听证65场。
持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检务保障,保障办案办公经费需求,连续3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达95%以上。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完成检察理论研究文章60篇,获广西检察理论研究论文竞赛优秀奖等奖项13篇。

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
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
以更大力度维护安全稳定,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隆林建设
三
以更实举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四
以更强担当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五
以更严标准锻造检察铁军,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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