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刻 |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 2026-10-14 15:21:56


玉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
2026年10月13日,在玉林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梁波向大会作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年来,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步。




五年工作回顾

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50473件。102件案件获评全国、全区检察机关典型优秀案例。201个集体、458名个人获全国、全区奖励表彰表扬。涌现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最高检记“一等功”集体、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能手”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有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1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把维护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化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等工作。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偷越国(边)境、走私等涉边犯罪,切实守好祖国“南大门”。依法从严惩处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市检察院等3个集体获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
2
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优化安商惠企服务,助力推进玉商兴玉,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容县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合同诈骗案,助力企业免除2亿余元连带保证债务。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陆川县检察院办理吕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帮助被侵权方挽回经济损失290万余元。
3
着力服务经济全面绿色转型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法打击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治理等费用。落实“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督促行政部门治理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等水域污染。市检察院诉某公司稀土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获最高检评为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典型案例。市检察院、玉州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获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表彰。
4
积极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协同开展住建、教育、医药、保险等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治理。坚决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犯罪,有力惩治司法腐败。坚持全链条追诉,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中发现并引导侦破的陈某洗钱案,获评全区职务犯罪涉及洗钱精品案例。
5
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

落实涉军工作政策,依法办理侵害军人权益犯罪。优化涉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军属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流程,帮助解决军人军属急难愁盼问题。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扎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1
切实维护人民安宁社会和谐


依法严惩“黄赌毒”“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准确定性正当防卫行为,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司法理念。推动惩治犯罪与化解矛盾相统一,规范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精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
2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民生案件


加大对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违法犯罪惩治力度,更好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违规占用的公租房,守护住房保障民生底线。
3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防治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的极端恶性犯罪,坚决适用死刑。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建成“一站式”办案场所7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主体追责。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精准帮教。联合有关部门推动各县(市、区)专门学校建设全覆盖。打造玉林检察“美玉”品牌,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200余场次。
4
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工作。关注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权益保护,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女性职业保障等问题开展监督推进整改。
5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诉求


畅通群众反映诉求渠道,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转变。市检察院与北流市检察院办理的覃某坚、覃某燕等5人刑事申诉案件入选最高检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以检察温度为群众解忧纾困。市检察院与兴业县检察院办理的李某妮等5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获最高检、全国妇联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对困境妇女儿童开展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三、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更好维护和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1
扎实推进“三个监督”落地落实

增强“敢于监督”的意识,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开展深层次、实质性监督。
提升“善于监督”的能力,凝聚两级检察院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合力,以能力提升促监督实效。
锤炼“勇于自我监督”的作风,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复盘分析、专项调研,以自我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公信力。
2
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深化对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有力纠正漏捕、漏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博白县检察院抗诉黄某故意伤害宣告无罪案,法院采纳抗诉意见对黄某改判有期徒刑四年,有力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紧盯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判决,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持续深化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市检察院抗诉的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系列案获改判,帮助18名当事人免除虚假债务9200多万元。强化对民事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兴业县检察院办理的冯某某与宁某执行监督案,入选最高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典型案例。
强化行政检察监督,持续加强行政生效裁判和审判活动违法情形、行政执行活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容县检察院办理的1起非法占地处罚决定监督案,获最高检评为优秀案例。
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加大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监督力度;深入开展英烈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检察力量守护英烈荣光和历史文脉。
3
建立健全执法司法配合制约机制

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协作配合、履职制约,开展定期会商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扎实推动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实现违法必究、罚当其责。
4
强化数字赋能法律监督

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积极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理案件。北流市检察院自主研发的非法占用土地法律监督模型获最高检推广使用。玉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差异化处理结果自动跟踪与监督预警智能体”获全区检察机关人工智能辅助应用创新大赛二等奖。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着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1
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福绵区检察院获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增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陆川县、博白县检察院党建品牌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典型事例。
2
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

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季研判、月调度的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压实司法责任,做实做细案件全流程监控。发挥检察委员会办案监督指导作用,有力提升办案质量。落实“每案必检”,开展案件重点评查、随机评查和专项评查,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
3
深入实施“青年检察”建设工程


制定18条促进青年干警成长发展的工作措施。加强岗位练兵,一批干警入选全区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获评全国、全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
4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

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查违纪违法检察人员。强化风险防控和内审管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5
加强基层基础与信息化建设

完成市县两级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协调推动基层检察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业务装备配置保障。



五、坚持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检察权规范透明运行

1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

主动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及时办理并反馈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向市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调研、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办案,把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各方面各环节。
2
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主动向社会公开检察工作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检察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司法办案更加透明。依法保障律师会见、反映意见、收集和调取证据等执业权利。




来源: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两会时刻 |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